致某领导:当你的小孩被性侵猥亵,希望也下令禁止报道
距离6月26日,有关“贵州孤儿院有儿童被性侵”的传闻被辟谣,仅仅过去了一个星期。
在我们以为,那丧尽天良的儿童性侵害行为,并没有存在于这个繁华的社会时。7月3日,一起更加令人震撼的猥亵女童事件,又一次刷新了人性的底线。
一个12岁的小女孩。
但不止一个。
还有一个。而且,仅仅9岁。
两个小女孩,都是法律意义上低于14岁的幼女。
任何情况下的性行为,都是强奸。
更何况,年仅9岁的小女孩,正常人怎么可能下得了手?
但是,警方的鉴定结果,让我们不得不正视这个魔鬼。
鉴定结果显示,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而施暴者,据上海公安透露,是新城集团的董事长王振华。
他,不是一般的有钱。
所掌控的新城集团,是全国排名前20的地产集团和赫赫有名的上市公司。
公开资产3000多亿,而他个人的财富也达到两百多亿之多!
据消息,“玩”完这两个小女孩后,他给了1万元。
如果每“玩”一个小女孩花费1万元,那他的财富可以让他“玩”2000000个小女孩!
再数一遍“0”,确确实实的2百万个。
但王振华的身份不仅于此——除了有“钱”,他还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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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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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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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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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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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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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商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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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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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工商联第十四届执委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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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当事情爆发的一刻,发生了下面的一幕。
不报道。
已发的也要撤稿。
冰冷冷的指令。
于是,最早报道此事的两家权威媒体——《新民晚报》和澎湃新闻。
真的撤掉了相关的报道。
我想起了前阵子埋尸操场16年的那位正直老师。
他死的这些年里,都有跑步的操场下有尸体的传言。
但是能发声的都已经噤声,能剩下的都只是谣传。
打击谣言,人人有责。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从来不说:传播真相,人人有责?
哪怕只是疑似真相,背后也可能有一条人命。
也可能有一个可怜的幼女,年仅9岁、12岁,被可怕的性侵。
现在,或许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
时间已经过去了16年,信息传播再也不是16年前的样子。
只有报纸、电视。
一声令下,消息全无,抹杀得干干净净。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个人都是传播者。
中华民族天生的善良,对可怜的小女孩的恻隐之心。
都让我们自发的传播这则消息,即使被删,也一往无前。
直到上海公安的发声,人民日报的转发。
人民日报三问涉嫌猥亵女童事件:
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
“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
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
每一问,都让封锁消息的高墙溃塌。
让勤勤恳恳的筑墙者,有了良心的困惑。
现在,全网爆发的消息,已经如潮水一般。
9岁女孩的妈妈,躲过了万马齐喑的一劫。
只是每每想起这个消息截图,总会心中暗惊。
总想问问某领导:
指令封锁消息的那一刻,想过小女孩多无助吗?
当你的小孩被性侵猥亵,希望也下令禁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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