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当上律师,越来越觉得自己不懂法了

2018-09-22

原文来自「王亚中」:自从当上律师,越来越觉得自己不懂法了


在我还是一名学生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检察官是罪犯的天敌、是受害人的救星,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为受害人伸张正义的天使。直到当上了律师,接触的案件多了,才发现,检察官原来也是可以深受罪犯的爱戴、喜气洋洋地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赠送的锦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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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强奸了17岁少女,还害得少女患上传染性疾病。办案检察官居然将双方的父母叫到一起,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和解,最终,双方父母以8万元的价格“冰释前嫌”。事后,少年的母亲更是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上书“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检察官情系少年倒是不假,只是,不知道正在医院治疗传染性疾病的被害少女又该作何感想。

在我刚当上律师的时候,我一直以为,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和检察官应该是法庭上互不相让的对手,检察官应该竭力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辩护人应该竭力证明自己的当事人无罪或罪轻。但,办的案件多了,才发现,我还是太年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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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副部级官员,因受贿案出庭受审,家里居然请不起律师,还要接受指定的辩护人。指定的辩护人责任心超强,不厌其烦,多次耐心给自己的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终于使当事人当庭认罪。法院非常高兴,特意给司法厅发表扬信一封。此时此刻,最高兴的应该是辩护人对面的检察官先生吧。控辩审皆大欢喜倒是真的,只是,不知道公众对律师的作用、价值和印象,又当作何评价。

法律共同体,并不是要让检察官去扮演辩护律师的角色,或者让辩护律师的屁股坐到检察官的位置上。法律共同体,不等于大家和成一摊泥。每一个职业,都要有自己基本的职业伦理,一旦角色错位,受伤害的将是整个行业,甚至动摇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当公众对法治失去信心,他们将不再通过法律讨还公道,届时,私力救济和暴力复仇将充斥人间,那将是所有人的灾难。

正如屡屡见诸报端的校园霸凌事件,如果得不到公正有效的处理,而是打着“保护未成年人”的旗号和稀泥,只会带来更加严重的灾难。

要么是霸凌现象越来越严重,要么是暴力复仇引发血案。

报载:9月21日(昨天),浙江瑞安隆山小学厕所内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一个成年男子杀死了一名10岁的小学生。根据网络图片,小学生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成年男子坐在旁边淡定地抽烟,旁边地面上丢着一把疑似水果刀。根据警方通报,杀人原因仅仅是该小学生弄伤了成年男子女儿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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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血腥的惨剧,任谁都不愿意看到。只是,如果法律或者学校对类似伤人或欺凌现象能够给予严厉处置,而不是让受害人家长觉得有气无处撒,是否可以避免类似血腥复仇的发生呢?

我一直相信,这个世界上的能量是守恒的,制造出戾气而不设法消除的人,早晚会有被戾气反噬的那一天。让作恶或做错事的人接受严厉的惩罚,而不是姑息纵容,大概是让受害人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消除心中戾气的最佳途径吧。

虽说自从当上了律师,亚中觉得自己越来越不懂法了。但我对法律并没有失去信心,全面促进国家法治,仍然是我终生不敢言弃的奋斗目标。希望与全体法律人及关注亚中的读者朋友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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