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被约谈一事的记录与看法
受“假如我不曾见过太阳”一文的感召,希望让大家知道,人大被请去“喝茶”的并非个别同学。
4月19日上午,我的班主任发来微信,要我去找她一趟。因为约定的时间不巧有课,我希望换个时间,但很快,班主任打来了微信电话,表示可以帮我跟课程老师请假。我问老师有什么事,她没有正面回答我,虽然那节课很有趣我不愿意错过,不过既然如此一定很着急,我就答应了。
我按约定的时间到了班主任办公室,班主任先跟我寒暄了几句,就带我到了另一间屋子。我走进去,没想到的是,学院的党委副书记(之后简称为老师)也坐在里面。他让我坐下,让班主任在一旁记录。老师先向我介绍了一下学校目前的态度:工作组已经在积极地开展工作,学校不仅绝不姑息有违师德师风的行为,而且会建立起长效的预防机制,确保今后此类事情不再发生。然后,老师介绍了一下学校的信息反应渠道,强调言路畅通,有问题要通过正规渠道反映,“不要搞到网上去”。
接下来,我被要求报告一下在此件事情(老师或许主要指明德围堵事件和公众号推文,但直没有明确说出到底是何事)中,自己做了什么。老师直截了当地点明我是新光平民发展协会的一员——虽然我不知校方是从何获取这一信息的——并一直询问社团是否在线上线下带节奏,组织一些事情,社团群里或是线下沟通时,是否有人表示要采取一些行动,是否认识发声公众号的组织者。在我如实报告并对社团的参与予以否认后,老师让我写一份“情况说明”,包括自己的参与程度、对整件事的看法和承诺“今后不再参与线上线下的非组织活动”,签下名字日期,并要求我不要把今天谈话的内容公开和传播。
在此次约谈中,学校认真处理此事并建立长效机制的坚决态度,是切身维护学生利益的,我也相信学校今后会说到做到,建设一片学术和青春的净土。但是,老师不希望我们在网上转发传播有关推文,甚至把相关帖子说成“网络大字报“的态度,我不敢苟同。谈话回去之后,我又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转发过的朋友圈(因为文章均已被删除,无法再次核对文本内容)同时也是很多人大学生都在转发的朋友圈,包括一勺海呼吁调查顾教授的倡议书、明商”拥堵”纪实和哲学院杨舒涵同学实名发起的,希望提交学代会的《关于校园性骚扰防治机制的提案》,其中并没有什么所谓不实”的帖子,对一些教师涉及到性骚扰的举报,从未下过定论只是呼吁学校调查清楚,不要包庇纵容,并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诉求,与老师跟我强调的疑罪从无的法理推定丝毫不冲突。我相信所有转发相关帖子的同学都有自己的分析和判断,身边的同学也都很谨慎理智,且迄今为止,尚没有信息被证伪,因而转发呼吁解决、记录事件进展之类的文章,完全不违反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也不代表我们不信任学校。
我个人觉得,老师在陈述中,一直暗示新光平民发展协会组织学生干了什么,甚至暗示社团跟校外乃至境外势力联系,利用同学们关注此事的热情,刻意引导事情的走向,可能会危害社会稳定。我所认识的新光是一个致力于服务校内后勤员工的公益组织,是一个办实事的地方,我不能理解,为什么老师一直咬住新光不放,4月13日晚明商萍水相逢的同学们,又怎么就成了被利用、被”带了节奏”,并且,老师反复几次给我警告:“不要再参与线上线下的非组织活动。”(这是原句,但并不清楚非组织“如何定义)再,他为什么一直用“再这个词?是否代表他暗示我之前做过什么违规的事呢?我既然之前连围堵、公众号运行都未参与过,更谈不上组织了什么,那又何来的”再”?这样的表述是很不妥当的。另外还有两件事存疑:一是老师提到,明商围堵事件当晚,有人提出要去游行。虽然围堵时我不在现场,但从事后的反馈看,我从未听说过有人提出游行一事,对此表示质疑。如果老师所言非实,确实有失客观公允,乃至有诋毁当事同学的嫌疑了。二是我被鼓励检举揭发自己认识的人的过分的活动”,即便不论写几篇呼吁的文章等并不违法,只从教育导向看,倘若人人相互举报告密,又何异于白色恐怖呢?
最后,虽然学校向我们了解情况,我们会支持和谅解,但是院里在约谈之前,没有把约谈的原因告知,我甚至不知道院党委副书记要来,双方信息及其不对等,无形中将学生放在不平等的天平上。学校没有相关的法律、规章或者其他依据,可以在不说明理由的情况下随意规定时间,把学生叫来谈话,更不应该因为谈话而不让学生去上课。既然如老师所说“大学主要是学知识的地方”,那让学生耽误课程,是否可理解为妨碍正常的教学秩序呢?如果学生被约谈需要随叫随到,那我们正常的学习、生活和休息就都可以被随便打乱,又谈何学生权利?希望学校能就相关问题做出解释和回应。
评论请前往 2049BBS.xyz(已被墙)
本站已被屏蔽,分享到墙内时请转本文的 GitHub 原始页面 就被约谈一事的记录与看法,或者查看可直连的镜像 网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此处收录仅供存档研究,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