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法轮功活摘指控获间接证实,黄洁夫讲话“你懂的”
3月15日,原卫生部副部长、现任中央保健委员会副主任、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接受凤凰卫视采访,谈取消死囚器官移植,间接证实了法轮功关于中共当局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这段采访的文字版被国内一些网络转发,包括财经网也全文转载(1)。
黄洁夫说,2014年是中国器官移植接受考验的一年,正是在打大老虎的氛围下,所以才有现在宣布取消死囚器官移植。
有记者感到不解,问:为什么打大老虎就能把这个死囚器官这个事情推翻呢?大老虎到底是指什么人?
黄洁夫回答说:”太清楚了,周永康是大老虎,周永康是我们的政法委书记,原来的政治局常委……那死囚器官的来源在哪里,这不是很清楚了吗?“黄洁夫还说,取消死囚器官移植这件工作是得到了上一届的胡锦涛和温家宝的支持,这一届得到了习近平和李克强的支持,不然是很难做到的。
黄洁夫揭露,死囚器官移植形成了利益链变得肮脏,大老虎周永康落马才打破这种利益链。黄洁夫进一步解释说,中国的死囚器官移植不透明,“这(器官)怎么来的你也不知道,(器官移植)做了多少也是秘密……实际上很多东西,都是一笔糊涂账,是多少你不清晰”。死囚器官移植“变得肮脏,变得说不清道不明,变成了一个为什么特别敏感特别复杂的区域,就是这个禁区”。
有记者请黄洁夫把话说得更清楚些,黄洁夫回答说:这个问题太敏感,“所以我不能跟你讲得太清楚,你一想就清楚了”。
的确如此。黄洁夫不敢把事情讲得太清楚。实际上他已经给出了明确的暗示,我们只要想一想就清楚了。
摘取死囚器官,也就是说,在未经死者(生前)同意或死者及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摘取死囚器官,这种做法明显违反国际上关于尊重和保护犯人尊严以及身体不受侵犯的规定,明显违反国际医学界最基本的伦理标准,因此性质很恶劣,问题很严重,但是还不算最恶劣不算最严重。因为利用死囚器官进行器官移植手术是中共当局的决定,在中国几乎是公开的秘密。早在1984年10月9日,中共就颁布了《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可以用死囚的器官做器官移植手术。当然,这个暂行规定是内部文件,对外保密的。问题在于,如果仅仅是按照当局的规定,利用死囚器官做器官移植手术,那么这中间没有多少形成利益链的空间,政法委照章办事,参与其中,按照中共的标准也就无可非议。可见,更严重、更恶劣的事情还不是出在死囚器官移植本身,而是出在死囚器官移植的幕后。在死囚器官移植的名义下,有更可怕的事情发生。
黄洁夫告诉我们,器官移植这件事不透明,很肮脏。黄洁夫虽然只提出了两个疑问,但已经点到了要害。
一个疑问是,器官怎么来的不知道。
这就是说,器官很可能并非都是来自死囚,也许有些器官是来自其他的人。
另一个疑问是,做了多少器官移植手术也是秘密。
为什么要保密?道理很简单,如果我们知道了每年进行的器官移植手术的数量,又因为每年执行死刑的数量是有统计、有数字的,两个数字一对照,如果器官移植手术的数量竟然是执行死刑数量的几倍几十倍,那岂不说明有大量的用作移植手术的器官,不是来自死囚,而是来自别的大活人!
2013年11月5日,香港的凤凰周刊发表了一篇报道“中国人体器官买卖的黑幕”(2)。文章写道:“过去十年,赴中国‘器官移植旅游’盛行一时,高效得不可思议的移植手术屡见报端,有医生一年完成二百四十六例肝移植,也有病人四十八小时内两次换肾……国际医学专家对于中国庞大的器官来源不禁疑虑深重:作为常规外科手术,器官移植技术本身并不难,难点主要在于匹配器官的找寻。国际社会上要找到一个合适的肝脏肾脏需要数年的等待,为什么‘找寻奇迹’唯独在中国频繁发生?”
文章说:“大陆死刑犯人数远远少于器官移植所需的供体人群。大陆官方公布每年实施全肝移植4000例,(实际数据可能还会多出3至4倍),即使按照陌生人群20~30%的器官匹配率来算,也必须从3至5人中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器官,那4000个肝脏就至少需要从12000至20000个死刑犯中挑选。然而据国际人权组织调查,中国每年公布的死刑犯在2000人左右,即使全部用上,也只能让2000人做肝移植,其余的人从何得到肝脏的呢?”
这篇文章进一步写到,“国际医学专家根据大陆器官市场的奇异现象分析,认为大陆一定存在庞大的地下人体器官库,甚至活体器官库,就是有事先都已验好血型和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活体器官供应者,在市场上获得器官‘需求’之后,这些活体器官供应者就被送入‘医院’(屠宰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器官市场上‘随叫随到’的超短的等候时间。在中国无法获得法律保护的法轮功学员、中国劳教所囚犯、社会流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等都可能是这个地下组织盗卖器官的目标。”
这篇文章引用了2010年3月《南方周末》发表的“器官捐献迷宫”,其中提到,记者采访广州中山一院副院长何晓顺时得悉,“2000年是中国器官移植的分水岭。2000年全国的肝移植比1999年翻了10倍,2005年又翻了3倍。”--这个时间正好和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同步。
http://huping.net/hp/current_affair/chronicle/c2015/c20150324.htm
Open Journal of Organ Transplant Surgery (OJOTS) is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dedicated to the latest advancement of Organ Transplant Surgery. The goal of this journal is to provide a platform for scientists and academicians all over the world to promote, share, and discuss various new issues and developments in different areas of Organ Transplant Surgery. All manuscripts must be prepared in English, and are subject to a rigorous and fair peer-review process. Accepted papers will immediately appear online followed by printed hard copy. The journal publishes original paper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following fields:
Allograft and allotransplantation Autograft Bioethical issues Cadaveric (non-living) donors Domino transplants Isograft Living donors Organ trafficking Split transplants Transplant rejection Xenograft and xenotransplantation
这种宣传方法不对,水平低劣,会有反效果。
法轮功活摘…活摘法轮功
@懂王 #1
你懂这是说什么吗? 你知道黄洁夫是干什么呢? 又来出抖露自己的无知,可笑
@懂王 #2
拜托, 智商不行就少说话, 别把2049的平均智商拉得太低
2049都是些逢人就诉苦,苦大仇深的“祥林嫂”么?
呵呵。
在2005年7月,在世界肝脏移植大会上,黄洁夫代表中国政府第一次正式承认,目前中国大多数移植器官来自死刑罪犯,发言引起了轰动。黄洁夫同时声明,中国政府严格遵循各国遵守的伦理学原则,并且有依照中国国情及文化背景指导器官移植的理论,摘取死刑罪犯器官的原则是征求死刑罪犯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对死刑罪犯实行人道主义待遇。黄洁夫说,近年来,中国政府鼓励推动亲体以及活体提供器官[7][27][28]。中国官方开始对国内外对从死刑罪犯身上获得器官[29][30]以及非法交易器官的关注作出回应。
2006年3月16日,卫生部发布《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以对中国器官移植技术加强管理。
2006年4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新闻发布会上又声称,中国移植的器官来源主要是公民在去世时候的自愿捐赠[31]。
2006年11月,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第六届国际临床肝脏移植研讨会上承认,器官移植“绝大多数来自死刑犯”,少数为“车祸死亡者”。[32]在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现状混乱无序的现况下,他表示,中国第一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可望在近期内出台。
然而在2012年3月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小组讨论会上,黄洁夫再次提到,由于缺乏公民自愿捐献,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33]。
除了死刑罪犯器官与法轮功学员器官引发的争议外,由于器官移植的需求大,非法交易器官的现象也屡禁不止,大批医疗机构、医生乃至非法器官中介为了牟利,不顾医学伦理涉入其中,在器官移植领域存在大量黑市交易。黄洁夫曾在《柳叶刀》上撰文称,“在2007年以前,有超过600家医疗机构从事器官移植,这种局面非常混乱,因为受经济利益驱使,发生了许多不法行为和不符合标准的器官移植。”[14]器官交易甚至引发恶性犯罪。比如2007年7月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谋杀案,河北省行唐县39岁乞丐仝革飞被谋杀后,五个器官被凶手王朝阳摘除,卖给某医疗机构。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朝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王朝阳提起上诉。2007年11月1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涉案的5名医生被卫生部吊销医生资格,涉案医疗机构受到处罚。2009年6月,贵州省兴义市警方发现一具流浪汉的尸体,器官被全部摘取,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3名医生涉案。[7]
2006年,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峰会召开,中国器官移植专家、医师、管理人员纷纷与会。黄洁夫在会上宣读了一份声明,“中国医务工作者将严格遵守医学准则和伦理原则,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恪守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尊重人的生命和尊严,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承诺,不参加任何人体器官买卖与相关活动,不参与任何以旅游名义跨国境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及相关的活动,……摘取人体器官必须取得捐献者本人的书面同意,并按照法律的规定程序实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支持和响应此项声明。”[7]
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其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等等。[34][7][23]2007年,中华医学会也声明说,不应将死刑罪犯的器官用于移植,除非对象是他的亲人。[35]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从各高级人民法院手中收回了死刑案件的复核权,死刑罪犯数量由此大大减少。这使死刑罪犯作为器官来源主要途径的做法难以为继。[7]同年,中国卫生部出台《人体器官移植规范》,明令禁止贩卖器官。[36]
2009年,卫生部宣布建立官方的全国器官捐献数据库。
2009年8月,《中国日报》的报道指出,中国将近65%的移植器官来自死刑罪犯。2009年8月25日,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开幕式在上海市举行,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致辞中说:“这次会议事关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生死存亡。没有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黄洁夫表示,死刑罪犯不应是正当的器官来源。[37][7]同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宣布启动器官自愿捐献体系的创建工作,以上海市、广州市、武汉市等10个城市为试点,参照其他国家的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在中国的法律框架内,用五年时间建成国家器官移植体系。[7]2008年,在上海建成了肝捐献注册系统。[38]
201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首次将器官贩卖认定为犯罪;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对器官贩卖者进行起诉,并在多个省份打击器官贩卖集团链。[39][40]
2012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卫生部一位高级官员宣布,在3~5年之内,中国将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死刑犯器官一直被认为是中国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 。2012年8月,中国政府称将严打医护非法器官移植。[41]
201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卫生部出台新规定,称对器官获取组织予以规范,今后器官移植试点医院如获得器官,需要由中国政府器官分配与共用系统来分配。[42][43]
2013年9月1日,《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在具备器官移植资质的165家医院中强制推行“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hina Organ Transplant Response System,缩写COTRS)。[44]
2013年初,中国政府宣布,将开始“逐步终止从死刑犯”身上获取移植器官;将使用一套新的器官捐献制度。[45][46]
2014年3月1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成立,黄洁夫任主任。该委员会属官方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领导,对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管理工作开展顶层设计并拟定相关政策。该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局。[14]
2014年3月,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缩写OPO)在广州市成立。该联盟由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以及有志器官捐献事业的单位或组织组成,负责组织医学专家开展对器官捐献者的医学评估,同器官捐献者家属签订法律文件,将器官捐献者信息录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由该系统按等待移植者的病情等情况自动分配器官,最后将器官运到等待移植者所在的医院。该联盟隶属中国医院协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局指导。[14]
经上述机构推动,截至2014年10月底,中国的器官捐献数量达1290例,到2014年底有希望超过此前三年数量的总和。[14]
到2014年,北京市、广东省、浙江省等地的38个大型器官移植中心已停止使用死刑罪犯器官。在2014年初的“两会”期间,黄洁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我们并不是反对死囚捐献器官,剥夺他们捐献器官的权利。死囚也是公民,也有捐献器官的权利,关键是有法治的建设,今后,死囚器官捐献也将需要本人和家人同意,就和公民捐献一样,同时要按照国家法律,进入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系统自动公平分配。”[14]
2014年12月3日,由中国医院协会主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单位支持的“2014年中国OPO联盟研讨会”在昆明市召开。原卫生部副部长、全国政协常务委员黄洁夫在会上透露,自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将停止死刑罪犯器官的使用,器官移植一律使用公民器官捐献。这是中国首次宣布停用死刑罪犯器官的时间表。黄洁夫还表示,2007年通过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进行修改,将更名为《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以实现“公民自愿捐献是器官捐献的唯一途径”。[14]
2014年12月,黄洁夫赴台湾提议建立“两岸器官交流平台”输出中国大陆器官供台湾,引发台湾医界团体反弹,亦被中华民国卫生福利部以“人权争议”表示“不可行”[47];台湾医界人士质疑,黄洁夫又说“只要死刑犯有意愿捐赠,就属于公民捐献,不再存在死囚捐献”,显示“不用死刑犯器官”只是谎言,而且中国定义的死囚可能还包括政治犯与良心犯(每年死刑犯人数远低于器官量)[48]。
之后,中国政府正式宣布,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刑罪犯器官作为供体来源。至此,公民去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4]
2016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同发布《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要求其下属的医疗、公安、交通系统为器官转运提供优先权,并提供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49]
009年8月,《中国日报》的报道指出,中国将近65%的移植器官来自死刑罪犯。2009年8月25日,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开幕式在上海市举行,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致辞中说:“这次会议事关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生死存亡。没有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黄洁夫表示,死刑罪犯不应是正当的器官来源。[37][7]同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宣布启动器官自愿捐献体系的创建工作,以上海市、广州市、武汉市等10个城市为试点,参照其他国家的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在中国的法律框架内,用五年时间建成国家器官移植体系。[7]2008年,在上海建成了肝捐献注册系统。[38] …………
周永康时期政法系统涉非法买卖人体器官,归罪于周永康,同归罪于“四人帮“效果差不多,转移矛盾。
这种宣传方法不对,水平低劣,会有反效果。
反效果是
实则是在帮中共“洗地”。
@懂王 #8
有一点我同意,就是非法使用死囚器官和活摘部分人群器官不是周永康一个的罪,而是整个中共体制和一大群官员的罪,但是周永康是典型也是几个首恶之一,仍然值得重点批判。 这些反人类的罪恶必然有一天会被更多人了解,也必然遗臭万年
黄洁夫回答说:”太清楚了,周永康是大老虎,周永康是我们的政法委书记,原来的政治局常委……那死囚器官的来源在哪里,这不是很清楚了吗?“
黄洁夫还说,取消死囚器官移植这件工作是得到了上一届的胡锦涛和温家宝的支持,这一届得到了习近平和李克强的支持,不然是很难做到的。
“2000年是中国器官移植的分水岭。2000年全国的肝移植比1999年翻了10倍,2005年又翻了3倍。”--这个时间正好和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同步。
镇压法轮功是为了“器官移植”。是为了摘取练功人员“肝脏肾脏“。
活摘、活摘、活摘,练功就会被摘取肝脏肾脏。
风险这么大,谁还敢练呢?练的不是傻了么?
@懂王 #11
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但基督教传播下来了, 没有价值观和信仰应该是没法理解这个的吧?
应该是真的,也活摘死刑犯的,以前有个在政府工作的人这么说,就是遗憾当时没有细问,因为法轮功信徒又不是死刑犯,为什么他们会被活摘器官,活摘了人不就死了吗?
@electron8964 #12 基督教中有“忍”。有爱、爱世人。
轮轮最大的问题就是说一套“真善忍“,做又另一套“天灭仇恨挂路灯”。
何为忍?
利未記 19:18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
儒家的内圣、道家的守柔、佛家的慈悲都具有“忍”的内涵。
《尚书》:“必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孔说:“小不忍,则乱大谋”、“君子无所争”;
老子“天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
佛教的“六度万行,忍为第一”
真有忍之修为和美德及信仰,就要抛弃“马列斗争、仇恨、推翻…那一套邪恶之术。
@懂王 #14
呵呵,你只知道的基督的博爱,可否知道上帝怎么对待不信基督的人? 在旧约里有太多耶和华屠杀的记载了,建议你去认真读几页再来谈论,okay?
另外, 法轮功说天灭中共,但事实上并没有照成任何伤害,天灭中共只是一个口号,并不是法轮功的教义。但在基督教悠久的历史中, 迫害异教徒实在是太多了。
所以你的比较根本就是无知的表现。
@electron8964 #15 基督教曾惨遭迫害,镇压,暴君铁拳打击,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过。
如果因此宣扬仇恨,仇杀,宁死不屈,暴力推翻…,马列邪术。是不可能成为罗马国教的。
凭忍,凭爱,凭《出埃及记》逃脱…,终成大器,发展至今,全球信众几十亿。
轮轮尔等马列之遗粪,只有死路一条。
有知有识,回头是岸。
@electron8964 #19 见你谈基督教,同你交流下基督教中的“忍“与”爱“,就成了“舔共“。
你怎么不说基督教也“舔共“,是你的大敌呢。
你个些轮轮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不知天高地厚。
@懂王 #20
我对这些都没有很明确的态度,因为他们的做一些事情我喜欢,另外一些事情我不喜欢。 但是我没有把他们污名化, 他们有他们的认识,这无法用科学来解释, 我只看他们做的事情。
至于某些人,整天拿不同小号胡说八道,基本不说人话,还好为人师,我当然觉得很搞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