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并非社会契约而是政治勒令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者陳弘毅昨日(4日)在港台節目表示,《港區國安法》的條文可理解是中央為「一國兩制」的繼續實施而提出的新社會契約。紐約大學法學院資深教授、中國法律體制專家孔傑榮(Jerome A. Cohen)今在個人網誌發文回應其學生陳弘毅,他指《港區國安法》是「無商量餘地的政治、社會勒令」(non-negotiable political and social diktat),法例秘密起草,極為含糊,不可能是契約。
孔傑榮不同意陳弘毅的說法。他不認同《港區國安法》是契約,因為契約要是雙方自願簽訂的,他認為這是每個法律教授都應該知道。
孔傑榮提到,以前可能有人會樂觀地認為,儘管雙方的議價能力不平等,《基本法》是建立社會契約,因為在《基本法》的起草過程中,經過漫長談判過程,英國和香港市民的代表都有參與各個階段。但《港區國安法》不可能是契約,因為法例秘密起草,極為含糊。他認為《港區國安法》是「無商量餘地的政治、社會勒令(non-negotiable political and social diktat)」,而且立法後即時削弱香港的自由。
他認為,《港區國安法》立法後的新「法治」是「按照我們所說去做,你就會安然無恙,甚至快樂。(Do what we say and you will be fine and even happy.)」,並由中國警察及其本地部門執行。香港人會逐漸失去自由,甚至會失去沉默的自由。他認為,香港良性、樂觀的時代已經過去。
自人大常委會 5 月宣佈由法工委擬訂「港區國安法」草案起,過去近兩個月,孔傑榮多次在個人網誌評論國安法。在 6 月,他曾接受英國《衛報》訪問時指,「港區國安法」令香港司法制度出現「戲劇性變化」,容讓中央能夠以從未想過的方式操控香港。在法例生效、公佈全文後,孔傑榮曾撰文關注條文會令香港司法制度會在中央控制之下、港人可被帶到內地受審等情況。他形容《港區國安法》是中國對香港的全面接管,而不是二次回歸。
陳弘毅昨日在港台節目《香港家書》表示,《港區國安法》的條文可理解是中央為「一國兩制」的繼續實施,提出的新社會契約,是一個能同時得到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廣大香港市民接受、遵守的社會契約。
他認為這個契約要求香港市民履行一種最低的義務,就是不要逾越「一國」的底線,不要觸犯國安法所定出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勢力以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四類刑事罪行。他認為,這些要求並不太高,也不過份。願意接受這些行為準則的香港市民,便能繼續在香港安居樂業,「一國兩制」中「兩制」的香港制度、價值和精神能夠繼續存在和發展,中央也會繼續支持香港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與特區政府合作,改善港人的民生。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反駁陳弘毅社會契約論-老師孔傑榮-國安法秘密起草-是政治勒令/
老师出来打脸学生,哈哈哈
社会契约?买卖奴隶也是要契约的,只是奴隶对此毫无发言权而已。
不就是我强我有理,让你听你就得听不听让你好看嘛。直接说就是,还什么社会契约,笑死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