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泥马大战河蟹(生花版)
言论无罪,自由万岁,正义万岁
福建网民案
这也是中国网络言论自由一个转折点,从此更是江河日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A6%8F%E5%BB%BA%E7%BD%91%E6%B0%91%E6%A1%88
2009年11月11日上午,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被”被控以诬告陷害罪,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开庭审理。当日早晨9时开庭后检察院方以证据不确凿为由提出再次补充侦查,法院采纳,开庭时间仅两分钟。[1]这次审理并没有当庭宣判。[4]
范燕琼2009年6月被关押以来,已经严重超过审理期限。范燕琼目前基本已经瘫痪,律师和家属多次申请取保候审,但是都被拒绝。拒绝理由是范燕琼“具有社会危害性”。[1]
2010年3月19日上午,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再度开庭审理。检方提出因证据不充分,要求再次补充侦查,获法庭同意,决定延期审理。开庭过程持续约两分钟。[5]前来参与开庭的被告家人均被强行拖出法院。范燕琼的女儿林静怡根本没能进入法院见到自己的母亲,在法院刚刚开庭后被七八个人强行拉出。在法庭外前来声援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网友与法院工作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有据称是当局安排的十几辆空卡车开到路中央驱散人群。[6]
4月16日,马尾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诽谤罪”判处范燕琼有期徒刑两年,吴华英、游精佑有期徒刑一年。[7]开庭前来自全国各地的网民聚集福州,他们在当天在法院门前高声抗议,认为法院在枉法判决,当局也出动数百警力将现场戒备,法院在当天中午时分宣布判决结果之后,在场网民们哭成一片。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范燕琼3人的行为并不构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之罪。范燕琼只是为林秀英的上访代书。代书者没有能力去核实事实真相,“如果要代书人核实,那么写上访控告材料内容不实的,是不是都应该追究法律责任?”辩护律师还认为,范燕琼等三人为林秀英写材料、拍视频,并通过互联网传播,只不过是想引起政府的重视,并没有诬陷他人的主观故意。有学者认为公诉方“推理非常粗陋”,三人的“行为仅是转述、整理和制作视频,而非捏造事实,所以,不应获罪”。[8]据被告的辩护律师刘晓原说,闽清公安局在开庭时提供一个证明,声称该事件对其公信力造成了严重影响,使人民群众对其满意度严重下降。法院认为,被告人范燕琼故意捏造事实,先后两次杜撰文章在互联网上散布虚构的事实;被告人游精佑、吴华英在明知福州市有关部门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严晓玲死亡真相的情况下,仍然制作违背事实的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引发大量网民网上跟帖,攻击、谩骂、诋毁被害人,严重损害了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依法应予以惩处。有评论认为,对范燕琼等人的审判是为了掩盖中国人对政府的信任危机。[9]最后陈述时,范燕琼说:“如果判我有罪,那么希望我是中国因言获罪的最后一个人。”
4月20日,福州法院对该案作了案情通报。[10]就在同一天,参与代理该案的当地律师事务所“法炜律所”,被福州市司法局要求解散,理由是“因林洪楠受到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不得再担任合伙人已逾三个月,且该所没有新增合伙人,人数不达标”。[11]
6月13日福建网民案二审开庭。
6月28日福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