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府征用私人财产 你会沉默吗?可以开这个先例?

By tongtingwah at 2020-02-14

2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广州人大官网获悉,《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经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2月11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必要时依法向单位或者个人临时征用疫情防控所需的房屋、场地、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要求相关企业组织相应的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给。 https://m.21jingji.com/article/20200211/herald/f22062fca7091d2ec06be3347ece37ad.html

我的看法:任何时候私人财产的处置权属于持有人,没有比持有人权力更大的,不可以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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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地主阶级,我就看看。

shironekohanabi at 2020-02-14
1

“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应当向被征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应急征用凭证,并依法予以归还或者补偿。”

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人民私有财产,如无合理补偿,不得被征用为公用。有合理补偿,即可。

英国宪法性文件《紧急状态法》规定:“内阁在紧急状态下,可以征用车辆、土地和建筑物。”

日本宪法第29条规定:“私有财产,在正当补偿下得收为公用。”

多了解下,莫为黑而黑,一黑心。

胡编乱侃 at 2020-02-14
2

@胡编乱侃 #2 因为政府的强制征用,是对私人财产权最严厉的制约,所以现代法治国家必须对这种行为进行严格的限制,否则就可能被滥用,来掠夺私人财产。这种限制是:紧急情况的出现是征用动产的事实依据;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与行政首长依照宪法和戒严法宣告战争状态、紧急状态,是行使征用权的形式要件;而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征用财产的一般规定给予补偿,是动产征用的实质要件。三者是缺一不可。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与行政首长依照宪法和戒严法宣告战争状态、紧急状态。为什么中国没有宣布紧急状态?

tongtingwah at 2020-02-14
3

@胡编乱侃 #2 美国宣布国家紧急状态我见过,中国的还没见过,谁宣布了?行政首长应该是省长和市长啊。

tongtingwah at 2020-02-14
4

@tongtingwah #4 疫情还不紧急?非要如2009年,美国爆发甲型H1N1,导致6,000万人感染,18,449人死亡。被视为国际紧急事件,并被明确定义为全球性传染病才算?

胡编乱侃 at 2020-02-14
5

@tongtingwah #4 大陸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政府今(7日)發出第3號公告指出,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規定,按照「廣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發出七點的通告。

不迫在眉睫会发这公告?

胡编乱侃 at 2020-02-14
6

不仅沉默,而且表扬,大清律下明抢居然还知道找一块遮羞布,不愧是中国最为开放的地区。

怕是大多数人和楼上那位差不多,拿自家法比别家法,还觉得不无不妥。

没有宪政,不进入司法流程的宪法,不仅无法约束公权力,而且是个垃圾筐,什么都能往里装,比如坚持党的领导,领导人终身制,宪法就是个笑话~

笑话下的普通法,没有司法审查的保障,垃圾筐里公权力的擦屁股纸罢了~你能去告网络安全法违宪吗?你不能,而且心情不好把你言论自由那条(#35)删了也未尝不可。

“橡皮图章”下的立法机构,那只是看厕所的老大爷,交钱,发纸。

我大清律的体系,不需要人来黑,只需要人来洗。

Merlin at 2020-02-14
7

@Merlin #7 2009年,美国爆发甲型H1N1,导致6,000万人感染,18,449人死亡。被视为国际紧急事件,并被明确定义为全球性传染病。你怎么说呢?

拿疫病来搞政斗,既无人性又卑鄙。

胡编乱侃 at 2020-02-14
8

@Merlin #7

不仅需要洗,还会有人来舔,等着吧

electron8964 at 2020-02-14
9

@electron8964 #9 不知说你什么好,张口就是个舔,低级趣味。

胡编乱侃 at 2020-02-14
10

@胡编乱侃 #8

跟你聊有点浪费时间:

  1. 你回复的跟我说的没关系。
  2. 你给的数据是全球214国家总和而不是美国爆发。你要把全球1/5人都得了,致死率0.01%的流感新变种和冠状病毒去比较。每年的流感季都会造成约300万至500万件重病案例,其中有约25万至50万名患者死亡,对我来说是常识,对你显然不是。
  3. 美国每年都有评估流感影响的统计和模型,沾边全算,每年打流感疫苗。你要比拿流感数据来比咯,有么?
  4. H1N1 造成封城,军管,生产,医疗瘫痪,禁言的例子举几个出来听听。
Merlin at 2020-02-14
11

@Merlin #11

有时候你还真不知道别人是蠢还是坏,还是都是,毕竟说起来真的是一套一套的

electron8964 at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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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on8964 #12

权当给其他人看

Merlin at 2020-02-14
13

@Merlin #11 各国紧急情况下都有偿征用,疫情紧急广州有偿征用没啥大错,不要无脑黑。

低级黑的效果是高级红,傻。

胡编乱侃 at 2020-02-15
14

@胡编乱侃 #14

那么,请把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紧急情况”几个字截出来看看?征用私有财产是每个政权都会干的事,却别在有没有制度保障,天才。

Merlin at 2020-02-15
15

@Merlin #15 好了,莫学轮轮,尽些低端,低级的低级黑,把自己黑成了个无脑,一个笑话。

胡编乱侃 at 202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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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又如何,虽然偶有假消息,但总体上真料比例比CCAV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况且不能因人肺炎,最终要靠个人兼听则明。

该干嘛继续干 at 202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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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编乱侃 #6 美国宣布了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紧急状态不是你发个小通知就可以的OK?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与行政首长依照宪法和戒严法宣告战争状态、紧急状态,是行使征用权的形式要件。此前,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请你告诉我,习近平、李克强和中国的省长谁签署文件宣布了?

tongtingwah at 2020-02-15
18

感觉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并没有”政治成本”这个概念,在他们的认知中,占民众便宜对于统治者来说是一件只有收益没有任何损失的事情,我相信政府在割韭菜,但绝对不用会用这么LOW的方法割,尤其是当下这个关口。真是疯了,冒着巨大的政治风险就为了这点蝇头小利?

roes8025 at 2020-02-15
19

@Merlin #15 同意,但有的人听不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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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es8025 #21 认可你的说法,有的人反共反到魔怔了。不管哪国政府,随便一个金融操作都可以大额入账,谁会用借疫情强征来收着点“收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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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私人资产就一定不可征用么?我是不认同的。

征用私人资产并不是为了剥削私人,而是在社会紧急状态下为了挽回社会常态。

【就如有的人抱怨“不公平”。其实他不是真的想要公平,而是因为他不在天平的另一端。】而本帖的发起人之所以不认可、不接受私人财产征用,因为他是站在广大健康人的角度替大家心疼损失和带节奏。

那只要问问本帖发起人:如果你不是这广大健康者的一员,而是父母都染病的家庭,现在医院满了,要不然征用你邻居家的房子当临时医院,要不然你们回家等死,你还会不会支持政府征用?

站在“少数”和“弱者”的立场来行动,这样的政府不本身更“公平”更“人权”么?我觉得没错。

LeeNet at 2020-02-15
20

我帮你D讲,我一开始说的有些偏激,但是从我内心看,我是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定者,所以我坚决认为我的私人财产不可征收,如果确定被征收的情况,我也会抗议的,并且套讨价还价,要确保我的利益,用的我的东西再补给我,在我看来并不是公平交易。因为只有你有这个交易需求,我并不想给你用,不存在交易基础。而且,我是完美主义者,我觉得征用我的东西,给钱我也不足以让我买到合心意的,折合价格肯定低,而且不是补给钱的那种就更不好了,征用我的车,车我就不想要了,给我换新才可以,我不要拿一点使用费。

另外我们讲征用要件的事,有些人结合一些部门的发文,比如某市某个单位发了情况紧急处理办法或者高级部门发了,就说情况紧急,已经满足征用要件了。这就是双重标准了,这就算行政首长根据宪法宣布紧急状态了?太儿戏了吧。那我这样看,比如说,你需要办理文件,办理出口退税吧,退巨额,你有些要件只是近似于满足,但不是直接满足的,你觉得海关当局会认可吗?政府如此严格要求你,你对政府就这么放松?都说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行政首长宣布紧急状态才可以。请问(大陸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政府今(7日)發出第3號公告指出,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規定,按照「廣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發出七點的通告。)这个算广州市长宣布广州进入紧急状态了?市长宣布紧急状态就是这样宣布的?

tongtingwah at 2020-02-15
21

@李五毛 #24 是可以,但是也可以把有关当局告上法庭。这是不存在交易基础的交易,并且补偿也不可能做到很公平。对资产的折旧怎么算呢?这些都很难让私人满意,当局愿意多给点就算补偿到位了,可惜不太可能,能按照市价就不错了。反正我遇到这种事,我必须要当局把我的所有要求都满足了才可以,不然就法庭见。也许最终不能有什么合心意的补偿,但态度摆出来了。我会认同法律规定,但是不代表我可以牺牲我的利益,我得要求在我看来公平,不是政府计算一下的那种公平。有些东西折旧没法算,有些东西价值和价格相差很远。另外,在我看来,人们对当局的合法要求也必须步步紧逼,让他们知道法律授权也是有种种限制的。如果你不提要求,政府就当你没意见。那不行,我意见大着呢,不是我求着政府非要用的。我的所有合法诉求当局必须一一满足。在我看来,当局根本不会吃亏,无论我提多少个合法诉求,当局始终是赚的,除非我提出非法诉求。所以,我的诉求越多越好。当局喜欢按规定办事,多让一点都不行。我也按规定办事,当局疏漏了一小步都不可以。征用,几大要件都得满足,现在就是不满足宣布城市、省、国家进入紧急状况。有人问,中国宣布紧急状况了吗?当然是没有,哪有一个公告是宣布进入紧急状况的。所以,至少目前,不能征收。法律不是只用来约束人民的,政府不听话也不行。

tongtingwah at 2020-02-15
22

我也知道为啥中国不宣布进入紧急状况,自己一直说自己没事,让外国解除封关比如让澳洲取消延长禁令,自己宣布个紧急状态岂不是打脸了?不宣布紧急状态,又想用紧急状态的征用,还想恢复航班如一直催意大利甚至在意大利没说同意复航就宣布复航,然后默默取消航班,还想让外国按照正常状态处理对华旅行政策,怎么可能?便宜全占?宣布紧急状态,你去征用,并且做好经济损失准备,紧急状态很多企业都会调整应对政策。不想损害经济宣布紧急状况,就别对征用有想法。

tongtingwah at 2020-02-15
23

@Merlin #7 中国宪法的优点: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游行集会自由,结社自由,blabla 中国宪法的缺点:没人遵守

梅菲斯特 at 2020-02-15
24

我任冲昊已经说了,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哪个国家都是神话。

任冲昊 at 2020-02-15
25

@李五毛 #24

你那是法制,而不是法治。

Merlin at 2020-02-15
26

这个帖子充分证明了互联网时代什么样的文章能勾起大多数人的G点,都2020年了这类文章还能钓到鱼?我们私人财产的大头早就通过各种金融商业手段被搜刮了。很多人却盯着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的做文章。真是活该当一辈子韭菜。

roes8025 at 2020-02-15
27

@胡编乱侃 #16 你这都夸大了不少,不是真实的情况。感染六千万,死亡一万?根本就没有根据

厠所管理員 at 2020-02-15
28

@胡编乱侃 #10 根据伦敦帝国理工学院研究员弗格森(Neil Ferguson)估计,中国每天可能有多达5万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病毒学家、世界卫生组织顾问朗吉尼称,全球最终可能有三分二人口受感染。

厠所管理員 at 2020-02-16
29

@厠所管理員 #31 2011年,CDC在官方网站发布:H1N1爆发的一年间,美国大约有6080万人被感染,或者至少4300万,最多8900万;住院治疗的患者共有27万4千,或者19万到40万之间;死亡病患约为12469人,或者8000到18000人之间。

“公共卫生署署长瑞吉纳·本杰明(Regina Benjamin)博士认为,H1N1接种疫苗的供应在上周达到了2千4百万剂,“但是由于没有接种疫苗,许多美国人仍然容易受到H1N1(流感)病毒的感染。”

她强调,少数人不接受预防接种计划,尽管他们具有较高的感染率;这也使得这种流感变得更加危险。

本杰明进一步指出,估计有六千万美国人感染了该病毒,二十六万五千人必须入院治疗,一万两千人因该病毒致死。

尽管这一死亡数字低于每年因季节性流感致死的人数三万六千人,舒查特认为这里存在误解。绝大多数死亡病例发生在年龄低于65岁的人群中,其死亡率是正常情况的5倍。

另一方面,她说,在年龄超过65岁的人群中引发的死亡是“相对可忽略的。”

舒查特指出,季节性流感到目前为止并不活跃。“我们根本没有观察到大量的季节性流感。”

新闻来源:迈克·史密斯(Michael Smith)《今日医学要闻》北美记者 2010 年3月29日”

你不妨查下。

胡编乱侃 at 2020-02-16
30

@胡编乱侃 #33 你这是从维基百科上抄的,报告其实是一个记者写的,六千万人感染,为什么只有26万人住院,那几千万是难道有神功护体,不用治?这里面就有很大水分了。二十六万人住院,死亡只有一万人,这里面差距也十分悬殊,实际是六千万人,包括着住院的26万人里,很多人并没有感染。

厠所管理員 at 2020-02-17
31

@厠所管理員 #34 你也是在臆想,推测。

瘟疫病毒是全人类的共同大敌,借此搞极端反,缺乏人性。

胡编乱侃 at 2020-02-17
32

@李五毛 #20 哈哈哈,捧杀

箜篌 at 2020-02-17
33

@tongtingwah #19 单说这一条,紧急情况还确实就是总统发一个小通知就行了。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几十年的时间里,紧急状态发动了上百次,而当前正在生效的紧急状态也有几十个,现在紧急状态不仅仅是危机状态,也是总统政治斗争的工具。比如特朗普之前修墙预算法案没给过,就直接宣布国家紧急状态。

origin at 2020-02-17
34

@Merlin #11 其次,挖坟出来打脸,美国现在已经进入国家紧急状态了

origin at 2020-02-18
35

@厠所管理員 #32 这位学者还搁这做感染人数分析呢,他从一月到现在错了多少次了,把帝国理工脸都快打破了,幸亏当时没去。现在他预估英国死亡人数可能在 700-20000 之间,可是今天英国已经死了近五千人了,这个下限是骗鬼吗?我们可以等一等,捂盖子严重的英国是不是拿了大清的剧本,到时候会不会超过他的上限。

origin at 2020-02-28
36

@origin #37 毕竟是宣布了,而且不是小通知,trump在发布紧急状态前已经预告了,并且签署了,trump的说法是有文件的。

中国没有,但是却想使用紧急状态的特殊授权。中国的人大开个会,各个机构强调紧急,媒体、专家说紧急都不可以。中国宪法说的清楚,主席、总理、省长来宣布全国或者省的。并且注意广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和省政府一个机构说现在广东省卫生面临紧急状况,或者市长说本市状况紧急不一样,必须要说进入紧急状态,并签署文件。

tongtingwah at 2020-04-08
37

@tongtingwah #40 国内这个要求签署文件的诉求可以理解,现在很多事情没有成文的法规,给制定政策留下了极大的空间,不过也非常考验领导人的水平。不过对美国来说,也不是签署文件就不会造成权力滥用了,民主效率低也是双方面的,首先不太容易通过错误的决定,其次通过了错误的决定也不太容易废除吧,就比如这国家紧急状态法案

origin at 2020-04-08
38

@origin #38

。。疼吗? 看清逻辑再引战哈~

Merlin at 2020-04-08
39

@Merlin #42 我当时大概没看全所有回复,你们原本争论的焦点是法治问题。不过胡编把你带跑了,我反驳的是你 #11 的【H1N1 造成封城,军管,生产,医疗瘫痪,禁言的例子举几个出来听听。】这句话。就我理解你大概想说美国不会发生此类事件,不过事实是联邦政府现在不仅仅封城,而且由官员到民众家中征收医疗物资。你这层就只列举了证据,没下结论,我再看有点难判断你们当时争论的具体是什么。总体而言,新冠的政府应对,中美初期都一样垃圾;法治问题我基本同意你的观点,这个需要大改,不过动到了很多人的利益,大概会有点难度。

origin at 2020-04-08
40

@origin #43

我说的是:

  1. H1N1 跟我说的没关系;

  2. H1N1 跟Covid 19 不可比。

  3. 我没看出来哪里有说Covid 不会在美国发生的意思,请指出?

PS : “联邦官员到民众家中征收医疗物资” 链接/fact check?(如此大事件我竟然不知,很羞愧)

Merlin at 2020-04-08
41

@Merlin #44 OK,我之前主要没有看懂那一句话的结论,我的错。

FBI 没收口罩主要来自这一条视频,背景好像是犹太人囤货,然后被没收。如果有更全面的解释,愿闻其详。

https://twitter.com/khalfan_ksx565/status/1245717684525961216?s=20

另外关于政府紧急状态征用医疗物资这件事情,我原本是在 S1 看到的,传闻是FEMA把寄到医院的口罩给征召了,说给联邦政府用。后来我并没有找到正规的新闻出处,我为此道歉。

origin at 2020-04-09
42

@origin #45

这是查抄抬价700%非法hoarding的视频。。。

Merlin at 2020-04-10
43

@Merlin #46 我有点好奇美国法律的具体规定,为何 700% 非法出售可以让 fbi 没收个人财产?不是只要禁止超高价格出售就可以了吗?

origin at 2020-04-10
44

@origin #47

Defense Production Act

感兴趣自查案例。

Merlin at 2020-04-10
45

@Merlin #48 OK,那我大概能理解了,是国防生产法在约束而非一般法律。

origin at 2020-04-10
46

紧急时期民主国家一样会征用的。。你以为呢。?别逢中就反

baiduzhidao at 2020-04-11
47

民意是什么

Ghostkill at 2020-04-11
48

@Merlin #7 你这写了一大堆,就是开嘲讽,没数据没举例没论证,就几句阴阳怪气的话

大风刮过地皮 at 2020-04-11
49

@tongtingwah #3 根据物权法第四十四条 征用 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四十三条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根据以上条款内容,广州市宣布进入一级响应和征用完全符合法律法规。所以你上面说的不合法内容都是错的,下次建议先查相关内容再发言。如果你对这些法律条例本身有异议的话,那是另一回事,莫非像你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还层层审批才能启动应急响应,黄花菜都凉了。你是真的不知道什么叫传染病么?

大风刮过地皮 at 2020-04-11
50

@大风刮过地皮 #52

是的,我也很苦恼~视若无睹还要装腔作势,根本没有办法嘛~

Merlin at 2020-04-12
51

@大风刮过地皮 #53 你发的这是什么,是说可以,但不是细则。可以征用,但是可以征用到征用不是一个程序环节,中间还有很多要素和环节。我就给你去查看中国法律的解释,好说明不是我自己编写的。

二是,明确了紧急状态的决定机关和权限。紧急状态的决定是指在紧急情况发生后,由有关国家机关决定是否实施紧急状态。根据这次对宪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八十九条的修改,有权决定紧急状态的机关分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其权限划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国务院虽然无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但有权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这类决定。紧急情况一般都是突发性的、非常急迫的,往往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紧急措施,宣布紧急状态。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对紧急情况的反应比较灵敏,行动比较灵活。因此,许多国家的宪法都赋予行政机关紧急状态的请求权或者决定权。

  三是,明确了紧急状态的宣布机关和权限。有关机关决定实施紧急状态后,还必须经过合法的宣布程序才能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是以文告形式通知公众,内容一般应当包括实施紧急状态的原因、地域范围、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实施机关、国家采取的措施、对公民权利的限制等。宣布的意义在于使公民了解其在紧急状态期间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并将政府在此期间的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防止紧急权力的滥用。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紧急状态的宣布程序,只有经过正式宣布的紧急状态,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这次修改后的宪法第八十条和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有权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分别是国家主席和国务院: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决定并宣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因此,对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紧急状态,其决定机关和宣布机关是不同的,决定机关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而宣布机关是国家主席;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实施紧急状态,由国务院作出决定并宣布。

tongtingwah at 2020-04-12
52

@大风刮过地皮 #53 仔细看清楚再讲话,还我全是错的,你才是错的,自以为自己是对的。你家执行法律不需要靠细则是不是,你家法律说可以就马上可以执行是不是?

tongtingwah at 2020-04-12
53

@tongtingwah #55 我建议你仔细阅读我发的那几条条款,你根本没仔细看。只要启用应急响应,就可以征用,不需要进入国家紧急状态,应急响应跟紧急状态是两码事。美国都打大门口了,这才是紧急状态。疫情只是常规的应急响应,除了公共卫生还有天气、地震等其他应急响应。仔细看看别人发的内容,别上来就拿出自己的一套理论开始跳脚,辩论是双方互相举证,你不尊重别人举出来内容,就是在胡搅蛮缠好吧。“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这句已经明显说清楚,警报是由当地政府先拉响,再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经有完整预案的东西,还需要紧急状态?紧急状态是宪法层面由于事态严重且紧急需要越过相关法律法规,特事特办的情况才需要进入国家紧急状态,新冠确实事态严重,也紧急,但是不需要越过相关法律法规,有现有的流程,根本就不需要进入紧急状态。那么进入紧急状态的条例压根就不适用。在说回征用,在现有的法律法规里,就已经赋予征用的权力了,征用也是合理合法的。你纠结半天紧急状态有个锤子用。!!注意:请你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后在回复!!别扫一眼就又拿出宪法一通bb,写一堆驴唇不对马嘴的东西..

大风刮过地皮 at 2020-04-12
54

@大风刮过地皮 #57 就算我有些过于激动,语气不是很好,但并不代表你是对的。说我说的都是错的,你这就很是玩笑不讲理性了。

宪法规定了你们中国的紧急状态才可以征用。然后你列举的其他都是细分的法律,但不要忘记,似乎比认为这些法律可以比宪法的范围更大,宪法说要紧急状态,然后传染病防治法或者突发事件应对法就可以不需要紧急状态,拜托你好好想一想,不要自己觉得有道理,很应该,不这样就会很糟糕然后就为反驳我而反驳我。一个基于宪法某一章节演化出来的做出具体规定的法,会违背宪法吗?

我现在要跟你讲的是,不要自以为然,也不要没有法制精神,法律就是法律,法律不会在问题面前做出任何退让,不满足就是不满足,法律不可以让步。不要觉得应该可以就可以,法律程序正义在哪里?你们国家就是缺少程序正义的精神。

我就只跟你讲法律程序,别跟我讲疫情有多种,也别跟我讲什么什么文件等同于紧急状态。打个比方,要判你坐牢,但是有一个文件不满足条件,不是标准文件,然后跟你说那个文件等同于标准文件,你接受吗?反正法制国家和程序正义是不承认的。程序正义是崇高的。

另外,我特意去找了文章给你看,就是关于你们国家紧急状态的。你们国家紧急状态有两套标准,这样还讲什么法制。

复制一点:突发事件的处置均涉及到紧急状态。紧急状态,又称特别状态、非常状态,主要有两种认定标准:一种是事实状态标准,是指一国全境或部分地区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严重危及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权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以及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重大利益的危急或危机状态。该类标准下紧急状态属于客观情势,只要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并且达到一定危急程度即可自动进入。另一种是法律状态标准,是指在出现前述事实状态的情况下,一国有权机关行使国家紧急权力,通过采取特定法律、行政、经济、政治、军事、技术等措施来消除威胁、减轻损害以恢复正常秩序的法治状态。该类标准下的紧急状态需要有权机关决定并宣告方能进入。

此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2004年3月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防洪法、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单行法律规定的措施,实际上也是在各种紧急状态下采取的不同的非常措施。

再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例,第42条规定了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限制人群聚集活动和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第43条规定经宣布疫区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第42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宣布疫区是否为行使上述紧急措施的先决条件?并不明确。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5979055

最后我说一句,你有些把法律想当然了,征用是紧急权力,是紧急状态时候权力。你跟我讲不需要紧急状态?

另外,你似乎想用疫情现实情况来跟我说法律的问题,就像你说真要宣布紧急状态,经过很多程序,疫情就严重了,你是不知道疫情有多严重?你这些话就很有问题,疫情有多重,紧急权力也不能随便就给地方政府。

不过我承认我有一点错了,我没想到你们有两种进入紧急状态标准,有一种真的是很简单,我说的是另一种,必须宣布紧急状态的那种。

tongtingwah at 2020-04-13
55

@tongtingwah #58

你也是很认真了啊~对待这些个逗~

“紧急状态是宪法层面由于事态严重且紧急需要越过相关法律法规”。很明显此君连宪法作为法的法,约束普通法,约束公权力的基本地位都不了解。在他眼里,宪法只是比普通法高一级的“赋予征用的权力”的东西~~

这思维也算是贴近墙国事实。更论证,墙国宪法乃是一张不进入诉讼流程,无约束公权力力量的擦屁股纸~~

Merlin at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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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tingwah #58 果然是扫一眼又拉出来宪法了,你开心就好

大风刮过地皮 at 2020-04-13
57

@大风刮过地皮 #60 自己无话可说了吧。没有宪法,哪来的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的专门法。你有我写的看内容?你有看中国在讨论的事情?上来就说广深征收完全合法,可不可笑,就凭几个专门法章节,就去反驳宪法?宪法是不能被专门法推翻的。

你说的那些专门法我都看过了,查过了,不好意思,你必须是错误的,你说的不需要紧急状态是可笑的。只不过你们国家紧急状态是可笑的,并行两种标准。但是紧急状态是有的。

以后没有道理,就不要随便乱讲了。法律和执法是只看是否符合要件,不看当前事态的。觉得法律不够好,事情过去了修宪修正专门法,想绕过宪法的约束在疫情期间自行扩大权力门都没有。

突发事件的处置均涉及到紧急状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防洪法、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单行法律规定的措施,实际上也是在各种紧急状态下采取的不同的非常措施。 再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例,第42条规定了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限制人群聚集活动和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第43条规定经宣布疫区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第42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宣布疫区是否为行使上述紧急措施的先决条件?并不明确。

tongtingwah at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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