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石扉客:去年今日此门中,举头不见陈杰人
去年今日,在长沙和一干好友小聚。这个酒局聚齐了平常难得一聚的省内外湘籍好友,用一位在场朋友的玩笑说就是“除了两个最能装的没到场,其他所有能装的湘籍网红都到齐了”。
这张合影正中的红衣男,即大名鼎鼎的陈杰人。
我和杰人相识于2001年的中青在线BBS青年话题,十多年间以文论道多半停留在网络上的往来,但平常老听十年砍柴和刘万永两位老友谈起他来,因大家都是彼此很熟悉的媒体中人。
万永这个湖南人民的老朋友和杰人本就是中青报老同事,对杰人当年被迫离开中青报的故事比较了解。砍柴那时在法制日报,老家新邵和杰人老家双峰虽分属邵阳娄底两市,实际相隔并不远,所以更熟,这个外号李百度的媒体圈人肉搜索引擎对杰人更是知根知底,各种掌故随手拈来。
我真正和杰人见面仅有两次,都在我们均已离开媒体圈后。
记得第一次是2017年秋天,在北京朝内小街翠清酒家,他请客。翠清是帝都最知名的地道湘菜馆之一,记得在座的有砍柴等湖南老乡,也有文三娃、何保胜等老友。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陈杰人活人,之前早听说他这些年写文章开公司,已经身价不菲。席间听他纵论往事,特别是回忆刚结束的他的主要舆论阵地微信公号《杰人观察》起死回生的故事,波澜跌宕,精彩绝伦。
这也是我第一次领教杰人的口才。他叙事不紧不慢,层次分明,既接地气又有逻辑,风格极像主政过一方的乡镇党委书记,不愧做过多年的乡镇干部与央媒记者。
记得他带了两瓶湖南名酒酒鬼酒,开瓶时不小心被划破了指头。我们知他缠讼维权是把好手,纷纷打趣说杰人可以马上写篇文章,酒鬼一定会主动上门来赔他一大笔。他哈哈大笑说自己本就是酒鬼的顾问,还帮茅台等著名白酒厂家做过策划。
印象最深的是吃罢散场,大家各自归去,开车的开车,打车的打车,地铁的地铁。我和杰人最后走,只见他从旁边的东四五条胡同推出一辆脏兮兮的电瓶车,车篓里塞满了废报纸,抬腿跨上施施然走了。
看着他矮壮敦实的背影消失在胡同深处,我不由感叹,这分明就是一头走街串巷收破烂的河北老汉,哪里是帝都二环内就有别墅,一只铁笔名震三湘的陈杰人啊!
去年今天这次湘江边小聚是我长沙的兄弟做东。喝完两瓶我从香港带回来的红茅后,不改湖南人“白天爱见牛斗架,晚上爱见火上房”的老毛病,大家酒酣耳热纵论时事,杰人豪情依旧,自信十足,给刚转行的我提了三条半玩笑半认真的建议。
记得其中一条是建议我赶紧蓄起胡须,因为根据他对法律消费心理学的研究,当事人都喜欢面相成熟一些的大状,而我年纪虽然老大不小了,依然长着一副娃娃脸。
记得我也当众回敬了他一个玩笑,大意是说湖南已有益阳郭美美、衡阳秦火火、岳阳张一一等三大网红,你可千万别把“人”字弄丢了,搞成一个娄底陈杰杰啊!满座哄笑,杰人自己也尬笑不已。
彼时彼地,包括他本人在内,我们所有这些所谓大V们都绝没能想到其实针对陈杰人的专案组已经成立快一个月了,杰人早就是釜底游鱼网中飞雀了。
23天后,杰人被执,京湘等地同时抄家,并妻、弟、公司员工等七人在内相继被刑拘、监居等,阖家羁押在湘南,各种惊悚消息乱飞,时人闻之色变。对杰人这场牢狱之灾,我们这些好友并不意外,因知他这些年行的是险峻之路,做的是非常之事,伦理上可能也不乏争议之处,这也是我那次饭局上调侃他的缘故。
既然是有点交情的朋友,同时自己也是刑辩律师,我自然很关心杰人案的罪与非罪问题,更关心谁来为他辩护。我和杰人认识虽久,其实并无深交,以他做事之把细精明,常在河边走之粗豪胆气,我觉得他应该自己早有妥当安排,无需我们这些核心圈外的朋友来操心。
7月底,在办娄底警察陈建湘开枪杀人案时,我和刘辉律师、张磊律师驱车到双峰县青树坪镇的杰人富德堂老宅,看望他七十多岁的盲眼老母。
其时杰人自己家三兄弟和一个堂弟及前妻等均被抓,只剩下双目失明的七旬老母亲一人在家,杰人父亲1990年代就已去世。我这时才知,案发近一个月了,本以为早该出面来张罗的他那些核心圈朋友居然没几个人现身,其情可悯,其状凄惨!
席间和刘张两位律师商议,二兄慨然表示愿意一起介入杰人案,随后北京仝宗锦律师、杭州严华丰律师、武汉尚满庆律师三位大状也相继表示愿意参与辩护。五人中只有我之前和杰人就是认识多年的好友,经大家讨论并征求家属意见之后,大家决定我索性只负责联络等事务性工作,不担任该案辩护人。
随后到现在近一年时间中,五位律师先后七八次到郴州、桂阳等地会见,我几乎每次都陪同前往,个中艰苦无需多说,各种有形无形的压力也纷至沓来。其中最为惊险的一次是,仝宗锦老师郴州要求会见遇阻,返京途中长沙黄花机场突发心脏病,万幸抢救及时,有惊无险。
最大的困难还是在会见问题。这近一年来,五位律师始终未能会见到涉案诸人,办案单位的理由千奇百怪,从监察委要求律师不得介入,到专案组正在提审,再到非当事人本人授权,再到已经有了律师等等不一而足。
大家这些年办敏感案子多了,对当下法治现状的发育程度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所以对这种情况也确实是见怪不怪,于是按部就班向当地检察院、监察委以及各级律协依法依规地提出控告、投诉等,要求切实保障律师的会见权。
期间大家连续数次就陈案进展以辩护人身份对外发布相关程序信息。陈杰人前妻邓江秀的辩护人深圳刘辉律师,更是就该案管辖的违法问题和媒体报道违反新闻伦理的问题,连发了两篇直接问责有关部门的文章,其职业勇气与敬业精神令我十分佩服。
这时我才知,在杰人出事前不久,刘辉律师曾与其一起参加过我故乡浏阳的一次国际烟花高峰论坛。刘和当地烟花企业家告诉我,与当时媒体大肆宣扬的“以网敛财”的“网络黑恶势力”形象大相径庭的是,针对不少地方政府“一刀切”全面禁放的乱作为,陈杰人为浏阳烟花曾经仗义执言过好几次,没有收过一分钱。
但令我们想不到的是,一直到批捕、证据搜集固定完毕和侦查终结,案子从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院,再到起诉后即将开庭的一审阶段,会见问题始终如一堵高墙挡在这五位辩护律师面前,无边无际,无法逾越。
一直到我写下这篇文字的前几天,仝宗锦律师手持陈杰人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陈对之前律师的解除委托书,前往郴州要求会见和递交辩护手续,仍然无法见到陈杰人,这种情况实属罕见。一审法院甚至不愿意接受委托手续,理由是领导要开会研究,这种做法更是匪夷所思。
2018年7月,第一次去郴州会见陈杰人受阻的仝宗锦律师给杰人的信
仝宗锦老师是北大法学博士,现在是我母校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和兼职律师。他慨然介入到本案来,也是因为在网上和杰人有过神交,新浪微博上曾经互粉过。
那时节,杰人还是驰骋网络上下的湘籍大V。那时节,杰人这个“网络黑恶势力”一支笔纵横三湘大地,屁股有屎的官员闻风丧胆,十三个省委常委被他点名吊打了近三分之一。
如果不去细甄别目的等其他问题,纯就自媒体的监督功能而言,陈杰人将其发挥到了史无前例登峰造极的淋漓尽致地步,成为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其动静之大、招人之恨可以想见,用《湖南日报》组织的系列评论员文章的话来说,那就是“让广大干部群众既深恶痛绝又深感头痛”。
记者出身的陈杰人,大部分文章笔锋指向故乡湖南。按照我的老朋友,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博士的研究,湖南和河南两省是所谓调查记者出产最丰富的地域。这些调查记者们最爱起底的,恰恰是自己的故乡。
在多年前写的一篇旧文《湘奸队的怕和爱》中,我给陈杰人、邓飞、龙志以及跟他一个镇上的欧阳洪亮等从湖南走出来的媒体人取了一个”湘奸队“的绰号:
曾经任职媒体的朋友陈杰人,湘中乡干部出身,对吾乡吾土种种痼疾更是沉痛了然,冲突几乎是必然。杰人每次回乡,多半会风波大作,或是在火车站里与查身份证的警察抗议,或是在五一路上和截访小分队冲突,或是岳麓山下豪门公馆为访民请命血泪斑斑。而这些,多半又会被他迅速诉诸微博、博客、时评等网络上下的各类媒体渠道。
倘在常情看来,既同是湘人,更应家丑不外扬,方显得乡梓情深,福泽绵长。所以这些举动很不近情理,也不合逻辑,用长沙话来说简直就是“发宝气”。
在”湘奸队”看来,倘若发现家乡有病,哪怕它“尚在腠理和肌肤”,我们即恨不得马上把这个叫湖南的病人五花大绑起来送上手术台。我们无法忍受它讳疾忌医,我们心急如焚担心“不治将恐深”,长驱直至“司命之所属”的骨髓。
倘若要用一句话来概括“湘奸队”的指导思想与精神基础,我想毫无疑问是:爱之切而责之苛。我无意将这种动机崇高化,爱之切责之苛的背后,或有更多复杂隐微的情境,或有湘人性格中的血勇与蛮执,或是扬名立万的名利动机,或是大路不平众人铲的原始冲动。
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来,一个湘中农家子弟出身的”湘奸“陈杰人,折腾的动静再大,也不过是一个常规案件,陈案何以会戒备森严,如临大敌到如此地步?
即便以现在起诉的非法经营、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行贿等五个涉嫌罪名来看,既不涉危害国安、涉恐、重大贪贿等三类案件,也跟宗教、民族等敏感领域完全无涉,以至马上就要开庭了,还要对这几位辩护律师这么完全不讲任何法律与道理的严防死守?
换位思考下,陈案专案组把差使办成现在这个样子,我们相信大领导恐怕也未见得会很满意吧?丑媳妇总归要见公婆,陈案最终必须要上法庭,总不可能悄悄关到死,哪怕让律师进来装装门面也好啊!
尤其让我难过的是,部分新闻宣传单位对他的妖魔化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人品上搞臭本是当下办理专案的标配套路,不算奇怪,但刻意要把一个道德水平也许不过中等的湖南人污名化为一个打骂盲母的忤逆子,会有几个人相信?这到底是高级黑还是高级粉?
杰人是起自草根,既是农二代,也是贫二代,还是残二代,父母俱为残疾人。在他2008年写的这篇《陈杰人:父亲去世十周年祭》中,他沉痛地回忆1998年左前臂残疾的父亲因车祸去世的凄惨情形。出身卑贱的底层位阶,被欺侮漠视的童年记忆,惨痛的天灾人祸,对杰人的性格养成与成年后的行事风格有极大影响,而事母至孝则是他最大的特点。
2018年7月30日,湖南双峰县老宅里的陈杰人母亲
湖南人最看重的就是孝道,普通农家院落常见的门联往往就是”一等人忠臣孝子,两件事读书种田“。俗语又云,娘亲舅大。外甥对母亲到底怎么样,舅舅的意见是最权威的铁证。
2018年8月,在郴州奥米茄大酒店,陈杰人的三个舅舅赶来和会见遇阻的我们相见。他们愤激地作证,绝无媒体所说的”把妈妈打得遍体鳞伤,弟弟把三个舅舅叫来,陈杰人才下跪认错“的事情。
杰人的老友十年砍柴也决不相信他会如媒体报道所说的这么不堪,他回忆很多年前在京聚会,杰人饭吃到一半,就匆匆打包了一份小炒肉和米饭离去,说母亲在家无人照顾,他得回去服侍母亲。
陈杰人是湖南娄底市所辖的双峰县人,这个地方是绝大部分湖南人的偶像曾国藩的老家。2017年12月开枪杀人的湖南警察陈建湘是新化县人,新化是清末蹈海志士陈天华的老家,也属于娄底市。
这两个娄底人的案子占据了我这一年来的大部分时间。掺和陈建湘案,是因为陈是我教书那个学校的毕业生,有份难割舍的香火情在。掺和陈杰人案,刚开始的动机是朋友一场的情义,后来是对不讲法不讲理模式的愤怒,到现在更多的是莫名其妙的困惑与好奇,完全不知道这个案子到底敏感在何处。
稍觉欣慰的是,这一年间,陈杰人堂弟陈建乔、公司员工艾群飞、张磊律师代理的陈敏人等陈案里的涉案七人,已经陆陆续续取保了三个出来。查证属实的消息是,目前已经进入起诉程序的是陈杰人、陈伟人兄弟和公司高管刘敏三人,陈前妻邓江秀诉与不诉似正在权衡中。
尤其让我们又感动又吃惊的是,陈案七人系狱,在外面的亲属亲戚,无论是舅舅、弟媳还是其他亲戚,对我们都信任有加,对陈杰人文章中提到的各种朋友也耳熟能详,对部分新闻宣传单位的胡说八道分析起来也头头是道。
杰人的孩子和我女儿同龄,也是今年初中毕业。去年夏天,这个14岁的少年写给看守所里的父母的信,显露出来的智商情商和对外界信息的准确甄别,读来令人惊叹。
由此可见,陈杰人那些曾经引起广泛争议,也最终给他带来灭顶之灾的文字,毫无疑问至少对他的家人亲属早已经产生了潜移默化的深入影响。新闻学者们念兹在兹的所谓媒介素养,最终居然以这种吊诡的方式呈现出来了,相信这是曾经聪明绝顶如今身陷囹圄的杰人始料未及的。
最后想说句,拉拉杂杂写这篇,是因为今天有关部门托朋友捎话给我,让不要介入陈案。其实,我们这个由五名律师组成的辩护团队,已经正式团灭了。
仝宗锦律师刚刚接到桂阳县法院通知,陈杰人已经决定解除对仝的委托。在此之前一直和专案组保持着良好关系的另外一位律师王平聚,也突然接到法院通知,法院说他也被陈杰人解聘了。王是陈杰人的同乡兼同学,和前述五名律师组成的团队刻意保持着安全距离,因此此前曾经成功会见过陈杰人数次。
也是因为想起一年前的今天这场饭局,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杰人。下一次见到他,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大道之行,各尽本分。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将来无论什么时候,若有机会再见到他,我要对杰人说一句,兄弟抱歉,我们尽力了!
最后,还是想对有关部门认真说一句,我们无意也不敢与你们为敌,更无意也不敢与湖南当局为敌。作为法律人,如仝宗锦律师在《关于陈杰人案最后的话》中所说,办案机关动员当事人解除了对律师的委托,我们是相信的,而且是服气的。我们只是谦卑地关心辩护权利等程序问题,无意对陈杰人案的司法评价等实体裁决作任何预先的评判。
但我觉得陈杰人案办到今天这个尴尬的地步,是时候在法治的渠道上来收尾了,也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才是体面的和多赢的结局。总之,应该切实保障陈杰人的辩护权,应该在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来公开公正裁判罪与非罪、罪轻罪重,别再人为附加其他任何案外元素了。这才是真为三湘四水和三湘父老好,为国家和社会好。权且搬运十年前那篇旧文《湘奸队的怕和爱》一段话作为本文结尾:
我是湖南人,“湘奸队”不是湖南的敌人,也无意做故乡的逆子。我们是游子,也是赤子,我们没有敌人,梦魂牵绕处,都望故乡好。愿这块土地不以粗鄙为荣,不以破坏为美;颠覆之王气仍在,建构之灵愫暗增。戾气渐消,教化渐长;苛政遁形,父老安康。愿她人寿年丰春常在,青山绿水共为邻。
石扉客,2019年6月10日初稿于西湖,2019年6月14日修订于沪上,文中部分照片为何保胜先生所摄。
http://www.jintiankansha.me/t/DkLUHuig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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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9年11月底
其他阅读: 时评人陈杰人撰文举报官员 株连亲友六人被抓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media-07112018074155.html
短评: 中国法治,二十一世纪最大的笑话
2020年4月30日下午,陈杰人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零一万元
一个写时事评论的被判15年,关押期间一年见不到律师,真是黑不见底
https://terminus2049.github.io/archive/2019/06/15/chen-jie-ren.html
我们可以不喜欢陈杰人,但不能剥夺他的基本权利
原文来自【褚朝新】
早上,看了石扉客写陈杰人的文章,加上前几日看律师仝宗锦写得文章,很感概。
陈杰人大概是去年的 7 月被抓的,据说一直羁押在湖南的郴州。最后一次在朋友圈看到有人转发他写的文章,是质疑湖南一个叫谢建辉的官员。不久,他就被湖南公安强制了。我还写过一篇题为《陈杰人是否有罪待查,官员谢建辉是否造假也该查》的文章。没多大一会,文章就被删了。
陈杰人曾是媒体人,后来离开媒体,在各种平台写了大量批评湖南各级官员的文章。被抓后,传出的消息说他涉嫌非法经营罪。
我从不隐瞒自己并不喜欢陈杰人的态度,很早就删除了他的微信,不怎么往来。他在他的文章里称赞我,我也没有转发过。但是,有一点我非常清楚:我们可以不喜欢一个人,但不能因为不喜欢就任其合法权利被剥夺,不能因为不喜欢就看着他被人采用非法的手段打击而无动于衷。
当时主张抓他的,恐怕都是昔日曾与他称过兄道过弟、推杯换盏的人。去年岁末,我在长沙曾对一个十分了解陈杰人的湖南官员说:陈杰人有今天,恐怕也是你们惯出来的。没有你们惯,他不可能走到今天这一步。
陈杰人是否有罪、何种罪,不是我想讨论的,也超出我掌握的信息范畴。我想聊的是,即便陈杰人确实做了一些不合适的事情,就该有今日这样的遭遇吗?
通过石扉客和律师仝宗锦的描述,陈杰人被抓后这近一年来,五名代理律师始终没有见到陈杰人等涉案人,相关部门一直拒绝律师会见。稍微懂点法律、关注一点时事的人都知道,前两年还一直在强调要保障律师的会见权。没想到在湖南,居然是这样的现实。
今日回看陈杰人,我觉得有两点值得强调:
首先,很多受贿的官员被纪委双规后还能举报能立功,这意味着已经被定性是违法违纪的官员,说的事情也有可能是真的。陈杰人被抓之后不久,我就说过:同样的道理,不管陈杰人是不是真的违法犯罪了,他过去批评的事情就未必就都批评错了。即便陈杰人将来上央视认罪,也不能随便就否定他批评的所有事情都是错的,也不能随便就下结论说他质疑的所有问题都是假的。没多久,他真的上央视认罪了,但我还是坚持上述观点。
其次,即便陈杰人真的违法犯罪了,惩罚他也必须依法来。不能因为他违法犯罪了,就用不合法的方式来惩治他。羁押近一年,不让律师会见,显然与法相悖。
不让律师会见陈杰人,倒是让我这个重度的时政观察爱好者生出一些猜测:是不是陈杰人掌握了一些让湖南地方官害怕的信息,是不是湖南的有些地方官担心陈杰人通过律师传播出来。另外我还疑惑:不让律师会见陈杰人,究竟是湖南的官方态度,还是湖南某几个官员的私下操作?
真是刑事犯罪,就按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来;湖南如今搞得遮遮掩掩,难免让人生疑其中还有别的猫腻。
我不是湖南人,也不是他圈中好友,站出来说这些话,纯粹是一如既往的打抱不平,希望给陈杰人一个公平的审判,仅此而已。
褚朝新
2019 年 6 月 14 日
仝宗锦:关于陈杰人案最后的一些话
作者: 仝宗锦 来源:法律门前
关于陈杰人案最后的一些话
自6月5日和6日我持相关辩护、会见手续前往桂阳县人民法院和桂阳县看守所无功而返之后,我给全国律协、北京律协发送了维权材料,同时也给郴州中院两位领导发了短信,请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我想,办案机关应该还是会有所表示的。因为之前我在侦查阶段要求会见的时候,办案机关和看守所说,你所持的只是家属的委托书,但是当事人没委托你啊。我说,其他律师持家属委托书也见到当事人了啊,而且根据有关规定我有权与当事人确认。他们没再理会我。但是我这次持有的是当事人本人签署的委托书,总得有个说法吧。
果不其然,前日终于有了进一步消息。收到湖南省桂阳县法院法官助理蒋平的短信,告知法院已提审过陈杰人,他已解除对我的委托。我请他把解除委托手续发我,他说我只能到法院查看。
我说,“根据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的,办案机关应当要求其出具或签署书面文件,并在三日以内转交受委托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所以转交有关解除委托手续应该是法院的义务。”
他没再理我。
我想说的是,办案机关动员当事人解除了对我的委托,我是相信的,而且是服气的。但是这只能说明现在我无权申请阅卷和会见了,并不能说明我当时无权申请阅卷和会见,更不能说明办案机关当时没有违法。甚至,现在没有向我或律所转交解除委托手续依旧在违法。
司法机关违法怎么办?作为一个刑辩律师和法学教师,我其实真的不知道。申诉、控告等等有用吗?不能完全说没用,但大部分时候大概是没用的。陈杰人案中我们也曾向有权机关申诉控告过。如果制度设计让当事人心中涌起的是“明知不可而为之”的念头,那我觉得首先要检讨的是这个制度设计本身。一个被告人愿意在哪个法系制度下接受审判,这是比较法上常见的学术话题,如今已成为国家面临的现实迫切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在某处的果,未尝不是此地的因。
无论如何,我在这个案子中的辩护工作就结束了。我需要写个东西交待一下,虽然很快也可能就被删掉了。我很高兴能通过这个案子认识几位极富正义感的律师同行,我也非常感谢家属们的宽容和理解。我当然很遗憾没能帮到陈先生,祝他好运。
也谢谢大家。
所以,小二的事情,虽然国内的正常法律程序还是要走。但是主线应该放在海外,把事情扩大化,争取美国政府和大赦国际的干预。和匪动之以理一点意义都没有,能动得了那对方就不叫匪了。很难想象,如果小二也被判十五年,会不会直接疯掉。
陈杰人辩护律师仝宗锦:关于新华社长篇通讯的声明
8月16日,新华社发表《从“网络大V”到“网络害虫”——陈杰人涉嫌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罪案件透视》长篇通讯。作为陈杰人的辩护律师,现就该文发表如下声明。
第一,该文违背了无罪推定原则。《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新华社,以及向新华社记者介绍案情的办案机关并无权力对一个侦察尚未终结的案件“未审先判”。
第二,该文违背了媒体中立性原则。该文仅仅根据警方单方面的案情介绍对案件加以定性,而并未采访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一方,背离了媒体中立性原则。
第三,撰写该文的新华社记者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侦察阶段的案卷材料属于国家秘密。媒体记者并非刑事案件的诉讼参加人,其了解尚处侦察阶段的案件案情并无合法依据。即便基于公众知情权的考量,其了解的程度理应不超过辩护律师。而当辩护律师的会见、通信等等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了解案情的范围也仅限于办案单位介绍的只言片语之时,作为媒体记者能够获知如此详细的内容,不仅超乎寻常而且也涉嫌违法。
第四,该文涉嫌侵犯个人隐私。该文许多内容并非与案件有关,而是属于个人私人生活范畴。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人格权并不因涉嫌犯罪而归于消灭。在刑事诉讼中通过泛道德化手法搞臭嫌疑人既不体面,更不正当。
第五,从该文的具体内容来看,陈杰人并未涉嫌行贿罪,因此办案单位以其涉嫌行贿罪为由拒绝辩护律师会见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六,辩护律师敦请有权机关和国家通讯社能够在国家推进依法治国的事业中率先垂范。政府若视法治如儿戏,又能期待民众如何?
陈杰人辩护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仝宗锦律师
2018年8月17日
@electron8964 #1 我认为,到了一定的时候,可以考虑与帖中家属联系,看看能否互为援救,争取到更多力量的帮助。
https://twitter.com/wentommy/status/1140897389751889920
文涛评陈杰人案:
陈杰人案不出所料, 新华通稿定调,央视配合警方播出“专访”,再由新京澎湃等定制起底特稿,襄助几记太平拳。
如此套路,不过按部就班,循章尊典。
与杰人先生有些网缘,也持重庆外卡,在湖湘时人的酒聚中忝陪过末座。
2018年8月其身陷囹圄之际,鄙人的这几句感慨,如今回看,确也如此。
@阿離 #6
不同案件,性质完全不同,不像709维权律师案,基本没法共同声援
@electron8964 #1 唉,无力哀叹。但愿之后有减刑和保外就医的空间。我看下来的感觉,是有人要狠狠整他。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可能陈杰人的确在经营上有问题,但谁都知道那不过是借口。可现在国内媒体上都是口径一致,抓住一点把柄拼命抹黑。
尽管对方会泼脏水或造谣,但不同政见者自己身上的污点最好越少越好,才能最大程度上保护自身安全,在媒体舆论战上占有优势。这很可悲,但事实如此。
相信蔡同学他们自身都没什么问题,只不过两会期间,管得严一些。希望很快就会没事。
人权组织:媒体人陈杰人因言获罪被判重刑
根据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5月1日发布的消息,曾为中国多家重要媒体工作的一名记者因犯有攻击执政的共产党的“罪行”,被判刑15年。
德国之声中文网)据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在该院网站上的通告,4月30日下午,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对被告陈杰人等”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行贿”案宣告一审判决,陈杰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零一万元。
“寻衅滋事”是中国当局用以对付批评政府人士的惯用罪名。
对陈杰人的宣判正值中国领导人面对国际上问责之声不断之时。一些国家政府、团体、组织和个人认为北京当局对新冠肺炎瘟疫大流行负有责任,理由是,当局压制了本来有助于遏止新冠肺炎肆虐全球的批评性意见。
根据桂阳县人民法院的通告,曾就职于中共主要喉舌《人民日报》的陈杰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凭借自己的’网络大V’身份,利用信息网络有偿发布虚假信息或者负面信息,恶意炒作有关案事件,攻击、诋毁党政、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起哄闹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通告称,陈杰人与前妻和另3人组成的”犯罪团伙”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获利730万元人民币。
人权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TheChineseHumanRightsDefenders)发表声明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陈杰人。声明强调,对他的重判意在惩罚他在微博和其它社交媒体平台发表政治言论。声明指出,陈杰人先后被多家官媒开除,其中包括《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和《中国日报》。声明说,此后,陈杰人在微博等社交媒体上发表了大量评论和调查报告。
中国人权捍卫者指控中国当局未给予陈杰人以公正审判的机会。
凝炼/王凡(法新社)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gf-05012020072141.html
陈杰人多项罪名判囚15年 实名举报权贵或成绝响
中国知名媒体人陈杰人日前被湖南法院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行贿等罪名判处15年重刑。外界注意到,陈杰人遭整肃可能与其实名举报中共高官有关。
陈杰人前年8月被公安带走,时隔1年9个月,案件在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杰人被判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以及行贿罪罪成,判监15年,罚款701万元。
他弟弟陈伟人被判寻衅滋事罪以及敲诈勒索罪罪成,判监4年,罚款1万元。同案另一被告刘敏也被判寻衅滋事罪罪成,但免于刑事处罚。
陈杰人和刘敏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判决表示,陈杰人为谋取非法利益,2015年起,借“网络大V”的身份,在网上发布虚假或负面信息,攻击及诋毁党政和司法机关,起哄闹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陈杰人也被指,在2016年1月成立北京华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没有律师执业资格情况下,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作为幌子,在自媒体上发布虚假信息,炒作相关案件,非法获利732万元,并以帮助当事人“删帖”为由,威胁他人,索取财物,数额巨大。
法院认为,陈杰人在共同犯罪中是组织和指挥者,起主要作用,也因而判罪最重。
陈杰人以敢于批评权贵著称。他在2018年间,曾经在网上实名举报湖南邵阳市市委书记邓广雁涉嫌严重失职和渎职,其后被湖南当局以“非法经营、敲诈勒索”等罪名刑事拘留。
他被捕后一个月,中央电视台播出他的认罪片段。当时陈杰人承认,自己是花钱写文章,借舆论监督名义敛财。
陈杰人生于湖南省一个农民家庭,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他的朋友、本身是律师的郭雄伟以“出类拔萃”形容他。陈杰人不上诉,郭雄伟并不感到意外。
郭雄伟: “在中国,案件的上诉率本来就不高。上诉改判率本来也不高。这是一个事实。(陈杰人)本人的话,人很聪明,无论从口才还是文笔都是出类拔萃的。我觉得,按照常理,应该不至于走上一个犯这么严重罪行的道路。”
但郭雄伟不愿意进一步评论法院的裁决。
中国网络评论揭弊高风险 判例形成噤声效应
郭雄伟: “据我所知,律师们还是在法律的角度上做了最大的辩护。至于律师的观点是否采纳,那是另一回事。这判决的相关情况我们并不清楚,发表意见的话也不够慎重。罪与非罪这个东西,在没有见到全部案件材料的情况下,怎么评说都是不负责任的。”
湖南律师罗立志相信,陈杰人的判刑日后会成为案例。
罗立志:“他在网络上的很多言行可能触动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所以才整肃他。政府机关在处理相类似的寻衅滋事人物的时候,肯定会 (引用)成为先例。不过我觉得,应该以后没有了,没有什么人会说了。 ”
香港浸会大学学者吕秉权认为,媒体在大陆是高风险行业,经常会受到当局刁难,而陈杰人却经得起考验。
吕秉权:“根据我以往的观察,他(陈杰人)是一个比较敢言的人,背后是有一定的事实基础的。当然他所做的事情也是比较高风险,譬如实名举报,还有直接指出一些官员的问题。他有这种胆量,是基于背后的调查。他平衡过自己的调查,能顶得住背后各方压力。”
外界盛传,陈杰人出事,实名举报政府高官是导火索。
吕秉权:“一直以来,大陆对敌对人士的治罪手段往往是在找到打击对象后,罗织他的罪名,原先没有的罪名它可以栽赃。实名举报这些官员,肯定触碰到这些官员的切身利益。”
吕秉权相信,事件为敢言的人带来教训。
吕秉权:“一大堆罪名来打包判刑,可以多重有多重,杀一儆百,没底线。敢言的有识之士也要小心一些。面对这个政权要灵活一点,在韬光养晦的时候就韬光养晦。”
陈杰人曾任《人民论坛》等多份中国官方刊物的主编,曾因反对警察在车站等地方违法随意检查居民身分证,获得“湖南省2006年度法治人物”称号。
记者:高锋 责编:许书婷、何平 网编:瑞哲
@electron8964 #7
2018年9月,陈杰人在中国中央电视台承认,自己花钱写文章,借舆论监督名义敛财。
2020年4月30日下午,…,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罚款人民币701万元。
转自维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陈杰人
自己公开承认过敛财,作为一个编辑能敛财至少700万元,请问你的帖子里怎么不说说清楚?他举报官员是真,但本人也是个巨贪小人,这也是真,为何就成“绝响”?海外反共人士这样不分黑白得反共,真的有益于中国人么?
@小黄鸭 #13
“2018年9月,陈杰人在中国中央电视台承认,自己花钱写文章,借舆论监督名义敛财。”, 难道你认为没有审判就逼着别人在电视公开道歉也是合法合理的? 一个国家权力去如此迫害个人, 而且一年都见不到律师? 这样的审判有什么公正可言? 你有点法治常识行不?
@electron8964 #22
没有敛财上哪罚款700多万呢… 即便不是敲诈敛财,是做别的黑产,陈的犯罪水平可能都高过他控告的官员了,陈是个渣滓已经很明确了吧。
另外,你主张的这个“审批没有公正可言”。如果这样,中共即便合法处置任何人,只要想反对的人都可以说“审批没有公正可言”,因为对方是中共。这种逻辑不合理吧。
@春秋 #27
有的事情是不对的,但也要做的。陈的具体案情我不了解,但我了解中共的执政策略,绝对不是仅仅告发官员就被中央打击。
就如我家孩子在校被霸凌了,反馈学校老师也和稀泥不管。按理说作为家长不该亲自去打对方小孩,打小孩也不对。但我就会去狠狠扇对面小孩教训教训他。
个人行为尚且不能用一套既定的常规对错规则判断实施与否,何况国家?
法律只是维护个人/国家利益的手段,当法律法规的框架难以合理维护个人/国家时,主体是会做出框架外行为的。群众也应该给与框架外的合理评判。
如山东辱母案中,主角故意杀人且客观致死,教条按法是要追责死刑的。但终法庭轻判免死刑、民众也理解,因为法律最终要服务人民利益的。
极少数情况下:法 和 人民利益 相抵触,以人民利益为准。
陈案如果是发生了判刑年限大于受贿额度,这违背法,但消除这个渣滓符合人民利益,请问为啥不判?
如果重判陈是错的,错也该做。
何况我看来重判一点错也没有,只是反共人士觉得错而已。
清楚了么
@小黄鸭 #24
没有敛财上哪罚款700多万呢=》 你有钱上交罚款,说明你就是在犯罪?? 你逻辑是和谁学的?
即便不是敲诈敛财,是做别的黑产 =〉 只有有钱,肯定是犯罪得来?
陈的犯罪水平可能都高过他控告的官员了?? -》 这从哪里看出来? 想象吗?
如果这样,中共即便合法处置任何人,只要想反对的人都可以说“审批没有公正可言”,因为对方是中共。这种逻辑不合理吧。==》 你没看到我举证吗? 1. 没有定罪前,新华社就发文有罪推定。 2. 没有定罪前,就搞电视公开认罪。 3. 律师一年都没见到。 在你眼里正常这样办案吗?
既没逻辑也没有一点法治常识,既蠢又坏,还他妈瞎
@小黄鸭 #34
什么叫好转无法否认?这个陈杰人的例子就是明显的公民行使监督权却被找借口打击报复的典型例子。陈的自身问题和他举报官员贪腐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问题。利用前者问题而搪塞后者问题,还说好转无法否认?是恶化到无法否认吧!
中国经济发展与政府的关系没你说的那么大,经济发展是主要由于中国搭上了经济全球化的顺风车,以及庞大人口基数的人口红利,江胡时期的政策相对宽松虽然也起到了一定作用,你是真的认为现在政治环境的宽松程度还是跟江胡时期一样吗,或者如你所说,比江胡时期更好(因为在不断改善)?不提客观因素而一心为政府主观行动抬轿,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啊!你先是反对邓小平理论,又跟马克思理论对着干,动机可是很恶劣啊!
又去牵扯美国了,美国做什么跟陈杰人判刑有关系吗?这套话术都没点长进,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他。
看样子,最近涌入了五毛网军,注册新账号来叫人挺共了。主动屏蔽,心情愉快。与之讨论,并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