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腐败
分享一个分析美国腐败历史的文章:http://www.yhcqw.com/14/1474.html
一些想法:
讨论腐败及应对手段离不开分析腐败类型,本文中将腐败划分为两大类:
收买型腐败:“各种经济利益集团通过行贿政府官员影响立法司法、政府管制和政策制定,并最终服务于自身的特殊利益。” 这也是美国早期腐败的主要形式,但此类腐败较易于控制。相关手段文中已经详述。
另一种体制型腐败含义为:“政治行为者通过有选择性地授予经济特权或限制准入来创造经济租金,并利用经济租金巩固、加强其对政府的控制”。私以为这是中国的主要腐败形式,较之官员收受贿赂更为致命。平日里津津乐道的红色家族掌控中国经济命脉,白手套依附权利牟利,经商到一定规模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红顶”,国有资本肆无忌惮的入侵非天然垄断型行业,私有财产不受保护。此类腐败直接和政权,政治制度挂钩,财富创造者的利益时刻受到不受约束的权利的威胁。此类腐败直接与政权挂钩,因此不触及核心利益集团权利,体制,司法的手段,如官员反腐,各种整风运动,是无法触及腐败的根源的。此时的腐败已经是一种“国家意志”。
再聊回美国,最近听了听波音事件的国会听证,波音通过花大价钱游说FAA,使得安全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很多质检流程得以绕过FAA,由内部人员操刀,间接导致了MCAS控制系统已经暴露的缺陷被掩盖 和 最近的两起346人死亡的空难。大公司通过游说/捐款影响立法的流程合法,也还没有出现任何腐败的证据,但依然在直觉上落入了某种财富凌驾于政治之上为自己牟利的感觉。
腐败根治与人性,也不存在完美的制度杜绝不公平,单纯比较腐败现象永无尽头。感兴趣不如去研究几个世界通用的量化标准,比如CPI (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根据该指数中国2012 - 2018 年间腐败程度几乎没有变化,并排在全球200国家的90名左右。
以上
据我所知,现在国内许多国企基本靠牌照和特许经营权,活得滋润无比。许多项目都要求「资质」,而有资质的一般都是国企,这些有资质的企业拿到项目转包给私企,靠一张牌照或者资质就能攫取巨额收益。
和八十年代的官倒,并没有什么区别。
ps:炎黄春秋居然还活着……
Money is the McMansion in Sarasota that starts falling apart after ten years. Power is the old stone building that stands for centuries.
——《纸牌屋》
习近平用典
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习近平同志一向倡导领导干部干干净净干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和宗旨的内在要求,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把这作为为政之德、为政之道、为政之要。推行八项规定,抓好作风建设,中央领导率先垂范,因而能上行下效,清风劲吹。在我国历史上,注重修身立德、为官清廉,是许多思想家倡导的政治主张,也是一些正直的士大夫终身恪守的为官准则。习近平同志在不同场合,引用先秦时期为政以廉的箴言,要求领导干部有公正无私、以身作则、言行一致的优良品质。广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但看领导干部怎么说,更看他们怎么做。要在群众中威信高、影响大,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发挥自身的模范作用、人格魅力。否则,“台上他说,台下说他”,说话办事怎么会有影响力和号召力?
习包子打狗快来,快来,楼上有五毛,快来把五毛抓起,丢到再教育集中营去,改造思想。
@精力善用 #6 你这网评员也太明显了
@Merlin #3 我在看黄国昌立法院的质询视频时,联系到这篇文章讲的“体制型腐败”,感觉可以借用一下这个名词。
体制型腐败的定义是“政治行为者通过有选择性地授予经济特权或限制准入来创造经济租金,并利用经济租金巩固、加强其对政府的控制”。我注意到这里提到了“有选择性”这个词,就想到在民主国家通过质询的方式是很难解决这个问题的(中国没有健全法治就先不谈)。
拥有质询资格的人通常会有相当的政治资本,然而政治资本的积累(尤其是华人社会)离不开一些关系——除非是一方面临灭亡的结局,否则大党们还是倾向于保持默契,背后发大财。举黄国昌的例子来说,他的上位一方面有因为他质询较真而产生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也离不开民进党的提携。但当他决定涉及“体制型腐败”的质询时,尤其是两方都毫不留情地打,他和时代力量就非常难过了。
不过要是竞标方案被大众认可的话,哪怕有一些“体制型腐败”我可能也会接受。比起一个过于清廉的官员,还一个“合法腐败却做事情的”官员更好,好比对上海人来说,宁愿选择贪一点的陈良宇也不愿选鱼素鸡。
链接直接用Tor Browser打不开,不过可以用waybackmachine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0406152127/http://yhcqw.com/14/1474.html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1102205551/http://www.yhcqw.com/14/1474_2.html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1102205658/http://www.yhcqw.com/14/1474_3.html
我的看法:所谓的“腐败”只是一种利益分配的形式。如果将腐败定义为法定利益分配渠道之外的利益分配,那么腐败几乎存在于任何组织。从公共部门举例:
公共部门:一个公务员报酬非常低,假设8000元/月,但其职责的决策责任很大,比方说影响所辖地方10亿元的投资分配,涉及上万人就业跟大大小小数十家公司的业务。假设这个公务员职责范围内可以做出A、B、C三种不同决策:
A决策仅仅需要公务员每天朝九晚五、按照规定好的业务流程、根据体制内的信息途径进行决策。显然按照中国政府的模式,A决策对于公务员来说最保险,但对社会来说可能是最不靠谱的政策决策,地方上所有人都遭受损失。
B决策需要该公务员自己阅读大量工作之外的资料、实地调研、会见各种不同的利益攸关者、协调上上下下的关系。尽管中共通过塑造“孔繁森”这类假榜样激励官员如此操作,实际上由于需要付出大量的额外劳动,B决策大概只会在该公务员已经受到组织重点培养需要成绩来升官的情况下作出。选B的要么是刚进体制的傻子、要么是红二代要拿政绩去冲升迁。
C决策需要召集体制外的力量比方说企业、投资银行、学术机构、民意代表、各利益团体构建一个论坛找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政策措施。C决策是最能找到最佳政策的模式但显然需要冒着挑战中国现行体制的政治风险。选C的除非是拿到搞政治体制改革的尚方宝剑否则必然在同僚的攻击中身败名裂。
现在,该决策的风险和付出全是由公务员个人承担,但决策的收益归全社会的情况下,你作为这个公务员会选择哪项决策模式呢?当然是选A,或者装作选B。但是社会上希望采取C决策模式以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于是就有相关人员用“腐败”或者利益交换的形式找你这个决策者,希望通过你重新调整资源分配。
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做呢?选择C必须有腐败作为回报,否则官员个人承担的风险远远超过自己的收益。
类似的,在私营部门,你为一家企业工作,理论上企业付给你报酬买你付出劳动。但是现代企业里,有的工作岗位有前途、有的毫无前途。比如你去华为工作,有每天坐小格子里的工程师,有每天出门见客户的销售/接口/售前。现在有甲乙两人,甲想创业但被分配去做工程师,乙想考GRE出国读书但被分配去见客户。显然这两人都认为自己的工作跟自己的目标有重大冲突,都希望跟对方对掉。可是华为现在的制度不允许这种对掉,那么甲乙二人去跟上面某个大领导私下勾兑,找出利益交换的方案,让领导帮他们克服两个部门的内部阻力实现了岗位对掉。
这种情况下领导当然是在搞腐败,但这种腐败让资源得到了正确配置,大家都皆大欢喜,虽然也有人不高兴,但相关利益攸关者的总收益是正的。而如果在没有任何制度弹性下两人最终选择离职,所有利益攸关者都会损失更多。所以这种情况下,腐败是资源合理配置的润滑剂。本质上是用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实现本来很难达成的交易。
再以家庭部门为例,假设克林顿希拉里这对富贵夫妻,感情上都已经对对方毫无兴趣,但出于各自政治和经济利益需要维持一个婚姻美满的良好的公众形象,尤其是维持克林顿基金会这个资源网络大机器的正常运作。于是希拉里跟克林顿达成默契,互不干涉对方私生活,对各自找情人都睁只眼闭只眼,必要时还要维护公众形象而否认。这种家庭腐败得不要不要的,但是腐败可以让所有人都高兴。
上面三个例子中,对于当事人来说,要通过改变政治体制、公司制度、家庭制度去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格局根本不可能,所以腐败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必然途径。改变政治体制、家庭制度可能这辈子都实现不了。改变公司制度,对于想创业和想出国读书的两个人来说也根本不可能在他们的时间尺度上完成。而且改变体制的不确定性太多,根本无法指望,所以当然只能选择腐败。
腐败并不是十恶不赦的东西。社会上太多利益冲突,太多不合理的制度,太多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不可能大家都靠殉情去抗议社会不公。腐败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解药,社会应当考虑的是将腐败制度化变成合法的操作,就像美国的游说制度、政治献金制度,将腐败合法化并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一个“收买型腐败”和个人相关,解决方法需要立法和执法。的确比较容易解决。
第二个“体制型腐败”和market failure相关,更偏向于economic rent理论,和腐败关系其实不大。需要解决从政治上来说比较复杂,但是从经济上来解决其实比较简单:减少regulation,拆分大企业,鼓励竞争。比如看看美国的航空行业1978年的deregualtion act前和后的变化就知道了。
波音的事情没办法,基本上没有竞争了,所以market failure在所难免。先拆分吧,把麦道拆出来比较好;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那么就deregulation,降低安全准入标准,培养竞争者…
从经济学的角度上说,有腐败或者market failure都是mechanism的设计问题,和人性无关… 毕竟经济基本假设就是人都死自私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bswm #19
恩恩,我更关心怎么利用市场达到更好的resource allocation,更偏向于微观经济学的博弈论和机制设计。
也许我比较具有偏向性,我认为任何问题都是机制设置或者过多管制的问题,都可以通过market来解决,政府的介入只会让问题更多更复杂(比如merlin说的state capitalism可以看成是market failure下的goverment failure的一个小分类,如果没有政府,一切由market来调节就OK)。
当然,单纯的market调节,会让弱势人群遭殃,从而社会不稳定,扰乱market。存在政府从而进行干预财富再次分配,会直接扰乱经济运行;但是可以保护弱势人群,从而避免暴乱,保证market的正常运行。从这个上面来说,政府有必要存在,但是不是为了掌控market,而是为market保驾护航。
: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 总结完毕